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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江西水泥 公告编号:2011-14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公告 2011-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3月23日,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与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订立《综合授信合同》(编号:0089158)。授信额度叁亿元整,期间为壹拾贰个月。即日,根据此综合授信合同,股份公司与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签署了《借款合同》(编号0089359)。借款金额壹亿肆仟捌佰万元整。股份公司子公司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万年青)与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089158),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5次临时会议审议,股份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此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万年青股份有限公司是1997 年9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水泥板块上市公司,公司唯一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是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法定代表人:刘明寿,经营范围:硅酸盐水泥熟料及硅酸盐水泥的生产和销售。 股份公司最近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58670.99万元,负债总额为425251.65。净资产233419.34万元,营业收入384711.75万元,利润总额38623.2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326.33万元。 2、股份公司、南方万年青股权结构图。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南昌分行 债务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本合同为最高额保证,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保证人自愿为债务人在债权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实际形成的债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保证合同的期限为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发生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争议的解决,本保证合同发生纠纷,应该首先友好解决,协商不成的,应该交北京银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并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在授权额度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为止,公司累计实际担保(仅限于母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母公司、子公司为其子公司之间)总额是171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3.60%,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合同:《综合授信合同》、《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 2、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会决议公告(见深交所网站)。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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