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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煤气化 公告编号:2011-012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1-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于2011年4月13日接到山西省国资委晋国资发〔2011〕19号《关于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托管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太原西山地区综合整治要求,顺利推进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太原工厂区搬迁工作及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气化山西"的目标,山西省国资委提出由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煤集团)托管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的操作意见,并报请山西省政府同意,具体意见是:山西省国资委将所持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34.82%股权及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西省国资委管理的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16.18%股权(合计51%股权),委托晋煤集团管理;晋煤集团托管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51%股权后,对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进行托管管理。 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现持有本公司49.45%股份,晋煤集团托管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51%股权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晋煤集团,晋煤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国资委。 晋煤集团托管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后,近三个月内不会对本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增发、股权转让等。 对此事项我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票"煤气化"(证券代码000968),公司债券"10煤气01"(证券代码112023),"10煤气02"(证券代码112024)将于2011年4月14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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