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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0-013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4月14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 河南省济源市承留镇小寨村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中心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韩光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霍熠和刘畅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378,68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二〇一〇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8,6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2、《二〇一〇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8,6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3、《二〇一〇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8,6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4、《二〇一〇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8,6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5、《二〇一一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8,6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6、《二〇一〇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78,6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7、《二〇一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及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8、《二〇一〇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8,6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续聘二〇一一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8,6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霍熠、刘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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