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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1-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4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前往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628-5888)或登陆公司网站(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内开始办理,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4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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