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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1-015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1-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0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4月18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81号文核准,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邦制药”)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70万股,于2010年4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51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680万股。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相关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公司股东张观福承诺:自信邦制药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信邦制药股份,也不由信邦制药回购该股份。 其他股东承诺:自信邦制药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信邦制药股份,也不由信邦制药回购该股份。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政部下发的《财政部关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确认及转持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深圳市经济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其持有的信邦制药股份共计217万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股东杜健、吕玉涛、张侃、何文均承诺:在本人任职信邦制药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将不会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其所持有的信邦制药的股份。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4月18日; 2、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3,0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4%,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2,48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7%。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7名,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有信邦制药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201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信邦制药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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