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1-013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1-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华闻传媒")于2011 年4月7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并继续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12)。本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首都机场集团")拟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7,205,57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9.65%)并继续公开征集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1 年4月13日17 时。 2011年4月14日,本公司收到首都机场集团"关于审核意向受让方相关材料的函":公开征集期间,首都机场集团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意向受让书等材料,目前正在对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开征集完成后,仍需将具体事宜由首都机场集团报中国民用航空局和财政部审批。因此,一方面,对于意向受让方所提交材料的审核尚未完成,另一方面,意向受让方是否能够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实施也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对本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予以公告并复牌。首都机场集团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通知本公司。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布相关事项进展公告。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