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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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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1-011号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于2010年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由汽车零配件及专用汽车制造变更为能源投资、开发与管理,大幅提升了盈利能力。本次重组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对比较期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调整后的上年同期数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本期发电收入较上年同期有一定幅度增长,导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

  (二)公司参股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于2011年3月增发2亿股,增发前后,本公司对长江证券仍按权益法核算。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一期)的规定,公司对长江证券增发导致的净资产增加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差额约17,395.47万元,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得出,具体数据以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 2011-012号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通山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发展壮大公司规模,促进通山县域经济发展和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实现政企双赢,本公司与通山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通山县政府”)于2011年4月12日就通山县九宫山风电场扩机增容项目开发事宜签订合作协议。

  一、合作方介绍

  通山县位于湖北省东南部。县域最大横距71公里,最大纵距60公里,总面积2680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44%。全县辖通羊、南林桥、厦铺、黄沙铺、大畈、洪港、九宫山、闯王8个镇,大路、杨芳林、燕厦、慈口4个乡和九宫山风景名胜区,总人口约46万人。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次合作项目为通山县九宫山风电场扩机增容项目,装机容量为16MW左右,风电机组18台。

  (二)通山县政府承诺:

  1、同意和支持本公司控股开发、经营九宫山风电场范围内风力资源,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能源开发优惠政策。

  2、负责制定项目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包括临时用地)的征用补偿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协调解决九宫山风电场扩机增容工程涉及江西省区域的建设用地征用问题。

  3、在签订此项合作协议后,不再与第三方签订有关九宫山风电场扩机增容的协议。

  (三)本公司承诺:

  1、利用先进的设备、技术,采取独资、合资或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2、负责项目报批和入网协调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承担项目开发和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及受让土地使用权等所需费用。

  4、项目公司在通山县当地缴纳税费。

  三、风险提示

  协议中关于项目的具体条款尚未确定,具体项目须经国家有关部门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构审批后实施。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对具体投资项目执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合作开发九宫山风电场扩机增容项目协议书》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 2011-013号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发展壮大公司规模,积极支持湖北省产业援疆工作,本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以下简称“农五师”)于2011年4月13日签订能源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方介绍

  农五师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一野一兵团六军十六师。农五师所在地位于中国西北边陲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境内,是中央确定的湖北省对口支援地区。目前,农五师所辖总面积3,30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0,830公顷,大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和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增能源、强油脂、兴纺织、拓建材、育矿化、精农副产品加工,把优势产业做强、特色产业做优,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双方合作开发农五师热电联产项目及风电项目,热电联产项目规模暂定为2×350MW,风电项目规模待定。

  (二)前期工作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三)双方同意合作研究开发太阳能发电、煤矿开采及物流等能源项目的可行性,合作方式另行商定。

  (四)在开展以上项目合作过程中,农五师承诺不与其他企业签订类似的合作协议。

  三、风险提示

  协议中关于项目的具体条款尚未确定,具体项目须经国家有关部门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构审批后实施。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对具体投资项目执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能源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1-014号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0年度的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0年度财务数据和指标

  ■

  注:2010年度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为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此次重组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规定,公司在编制2010年度报表和前期比较报表时,将被合并方有关财务数据并入201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和前期比较报表。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影响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实现主营业务的全面转型,主营业务由汽车零配件及专用汽车制造变更为能源投资、开发与管理等,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且本期因转让湖北能源集团清能置业有限公司获得较大股权转让收益,公司业绩大幅度提升。

  (二)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增加27.35%,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葛店发电有限公司火电机组投产、子公司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部分项目投入运营以及下属水电机组所在流域本期来水量高于上期发电量所致;

  2、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发电量增加导致营业收入增长,以及公司转让湖北能源集团清能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股权转让收益所致。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增幅超过30%,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4、公司股本增加624.5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共发行股份1,782,412,018股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曾于2011年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1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93,800万元–104,000万元之间。

  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尚未经审计,公司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五、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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