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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摘要 2011-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 D95版)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审[2011]2098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为117,685,915.27元,基本每股收益0.41元。同时确认母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9,401,933.09元,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7,940,193.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8,254,755.82元,扣除已分配2009年度利润57,066,0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650,495.60元。 公司201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10年年末总股本28,53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元(含税)现金红利,派发现金总额为57,06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须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7.4.3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4.4 截止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公司与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民丰特纸")关于转让1000万股浙江天堂硅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发生纠纷,请求杭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一事(详见2009年12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本公司于2010年9月26日正式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09)杭仲裁字第4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之规定,仲裁书最终裁决如下: 一、民丰特纸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420万元; 二、驳回本公司其他仲裁请求; 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50884元(本公司已预缴),由本公司承担人民币 121944元,民丰特纸承担人民币 28940元,民丰特纸承担部分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径直支付给本公司。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详见2010年9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根据杭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公司已正式收到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及仲裁费共计人民币 4,228,940.00元。详见2010年10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9 公司是否披露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或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否 §8 监事会报告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控制度比较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做到了工作勤勉、尽职尽责,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了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事项。 8.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与股东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间进行了关联交易,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出资8500万元组建新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兰溪水务资产,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售营口房产公司51%股权。监事会认为:通过出售和收购有关资产和股权,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质量,不存在损害其它股东权利的行为。 8.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广大中小股东是公正、公平和合理的,同时对本公司改善资产质量有积极的意义。 8.6 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经对本公司的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是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不存在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意见。 §9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何中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棣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朝晖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何中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棣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朝晖 合并利润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何中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棣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朝晖 母公司利润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何中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棣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朝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何中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棣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朝晖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何中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棣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朝晖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何中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棣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朝晖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何中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棣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朝晖 9.3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9.4 本报告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9.5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9.5.1 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1. 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 因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1) 本期子公司钱江供水公司与兰溪市水务局共同出资设立兰溪水务公司,于2010年2月2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78100003111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钱江供水公司出资8,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5% ,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本期子公司锦天房产公司出资设立锦天物业公司,于2010年4月16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18500004769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锦天房产公司出资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根据子公司钱江供水与兰溪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1月12日签订的《兰溪市水务项目投资合作协议》,钱江供水公司子公司兰溪水务公司以6,037,421.29元的价格取得兰溪市财政局持有的兰溪安装公司100%股权,故自兰溪水务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出售股权而减少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1) 根据本公司与浙江省天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5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及后续补充协议,并经本公司三届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过,本公司以3,160万元将所持有的浙江育青科教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育青科教公司)72.41%股权转让给浙江省天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本公司已于2010年5月24日收妥全部该项股权转让款,并于2010年8月2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因公司于2010年6月1日起对该公司失去控制,故自2010年6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根据子公司水利置业公司与自然人吴坚志2010年4月2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并经本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通过,水利置业公司以4,578万元将所持有的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置业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吴坚志。水利置业公司已于2010年4月28日收妥该项股权转让款,并于2010年6月25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故自2010年7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同时,营口置业公司全资子公司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五金建材商贸城有限公司亦一并退出合并范围。 9.5.2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和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9.5.2.1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9.3.2.2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董事长:何中辉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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