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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1-025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否决《关于聘任周长玲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无增加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11年4月15日上午10:00 3.召开地点: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总部(具体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教育街3号武警招待所西楼十二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孟凯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3 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4,302,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2.15%。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票 104,302,501 股; 同意票104,302,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有效票104,302,501股; 同意票104,302,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决议。 有效票104,302,501股; 同意票104,302,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票104,302,501股; 同意票104,302,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票104,302,501股; 同意票104,302,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有效票104,302,501股; 同意票104,302,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有效票104,302,501股; 同意票104,302,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8.未通过《关于聘任周长玲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的决议。 有效票104,302,501股; 同意票658,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63%; 反对票100,6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6.49%; 弃权票3,00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88%。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新建北京湘鄂情南三环店项目"改用于收购控股子公司中轴路店30%股权项目的议案》的决议。 有效票104,302,501股; 同意票104,302,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的决议。 有效票104,302,501股; 同意票104,302,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清华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决议内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备查文件: 1.《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5日 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开的有关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本次会议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对有关事实的陈述及说明。公司已保证和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就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会议是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并于2011年3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召开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并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将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议案、会议出席人员登记事项等通知了各股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于2011年4月15日上午十点在北京市西城区教育街3号武警招待所西楼十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凯先生主持。 经审查,公司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13名(以下简称"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04,302,5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5%。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13名,代表股份数为104,302,5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5%,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的资格。 三、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结果 本次会议采取计名投票方式投票表决,并在监票人、计票人监票、点票和计票后,当场公布表决结果。该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 1、审议《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进行2010年度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104,302,50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02,50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关于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02,50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关于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02,50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02,50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02,50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02,50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关于聘任周长玲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8,501票;反对100,640,000票;弃权3,004,000票。 9、《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新建北京湘鄂情南三环店项目"改用于收购控股子公司中轴路店30%股权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02,50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关于制定〈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02,50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所律师核查,会议所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会议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所列会议议案相符。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决议内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特此致书 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 (盖章) 负责人:曹雪峰 见证律师: 粱清华 秦庆华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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