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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告编号: 2011-08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增加新提案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1年4月15日 (二)召开地点: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 集 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82,981,467股,占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的51.86%。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981,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981,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981,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981,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3,127,644.6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53,777,271.31元。加上以往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43,511,331.31元,2010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9,616,313.38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由于公司2010年度亏损,结合公司实际,201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981,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981,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51,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应表决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其中与本项议案存在利益关系的关联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表决回避。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2010年度申请银行贷款额度控制在3.6亿元以内,满足公司申请银行到期续贷融资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981,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其费用》的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201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36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981,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应、杨芳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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