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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1-012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 2、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火炬大道58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集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李越伦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83,727,390股,占公司总股份21,456万股的39.0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和保荐代表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3,727,39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3,727,39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3,727,39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83,727,39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3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5、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98,471,167.6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847,116.76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4,431,008.46元。以2010年末总股本214,5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使用未分配利润32,184,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62,247,008.46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83,727,39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3,727,39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3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7、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3,727,39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公司2011年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银行票据、信用证开证等累计使用银行授信余额控制在人民币80000万元之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的相关合同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 表决情况:同意83,727,39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727,39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裘益政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裘益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83,727,39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胡小平代表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10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次数、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11年3月19日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张轶男、刘雯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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