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周斌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韦永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总资产(元) | 1,011,089,080.92 | 987,644,856.70 | 2.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855,305,288.24 | 838,088,557.15 | 2.05% |
股本(股) | 155,000,000.00 | 155,000,00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52 | 5.41 | 2.03%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营业总收入(元) | 164,222,308.05 | 126,783,482.35 | 29.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374,188.66 | 12,981,486.55 | 26.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2,811,921.60 | 903,402.33 | 2,425.11%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5 | 0.79 | -81.0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1 | 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1 | 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0% | 5.89% | -3.9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8% | 5.87% | -3.9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2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6,639.60 | |
合计 | 158,359.60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1,503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唐山方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851,18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 80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南昌天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547,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高小丽 | 261,26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186,239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见亮 | 18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史娜 | 165,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钱建良 | 15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罗积权 | 142,759 | 人民币普通股 |
佛山市南海港能燃料物料有限公司 | 13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报告期与上期同比增加59.46%,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增加了在建工程的投入。
1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报告期与上期同比减少100.00%,主要由于报告期无贷款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主要重大合同情况 :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事项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三)公司正在进行积极的市场拓展,与全国各销售大区内有实力的经销商签署的超过1500万元的2011年度经销协议如下:
序号 | 经销商 | 协议期限 | 签署日期 | 基本任务
(销售额/销售量) |
1 | 深圳市连爱发贸易有限公司 | 2011.1.1-2011.12.31 | 2011年1月5日 | 6158.66万元/7643吨 |
2 | 东莞市大内岭东联副食商店 | 2011.1.1-2011.12.31 | 2011年1月5日 | 2912.16万元/3618吨 |
3 | 广州市白云区松洲富川食品贸易部 | 2011.1.1-2011.12.31 | 2011年1月5日 | 2390.98万元/2948吨 |
4 | 佛山市智联副食品购销部 | 2011.1.1-2011.12.31 | 2011年1月5日 | 2142.68万元/2644吨 |
5 | 佛山市禅城区梓翔贸易商行 | 2011.1.1-2011.12.31 | 2011年1月5日 | 2020.23万元/2494吨 |
(四)其他重大合同。
本公司重大合同是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11年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生产经营、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1.2010年7月8日,本公司与上虞三统菜业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委托生产榨菜产品的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委托上虞三统生产“乌江牌”榨菜产品和“健牌”馋猫榨菜产品各暂定5000吨,以市场实际销售计划为准,由本公司逐月下达给上虞三统,委托生产加工时间为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止,上虞三统生产过程须符合本公司质量控制规范的要求,并服从本公司派驻上虞三统的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
2.2010年11月29日,本公司与三人行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署了《2011年5-8月央视八套广告套播协议》,本公司委托其于2011年5月2日至8月21日期间发布本公司产品广告,广告实际媒介净价为1,005.00万元。
3.2010年11月29日,本公司与三人行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署了《2011年5-8月央视招标段及套售广告协议》,本公司委托其于2011年5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发布本公司产品广告,该广告协议总金额为1,917.2547万元。
4. 2010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上海嘉迪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迪机械”)签署《年产4万吨榨菜食品生产线设备订购合同》,向嘉迪机械购买榨菜生产线设备,合同总金额为776.00万元,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120天之内,设备到达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目前合同正常履行中。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股东 | 3.管理层股东周斌全、向瑞玺、肖大波、赵平、毛翔、童敏、张显海、贺云川、黄正坤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承诺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公司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4.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公司国有股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的国有股股份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能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涪陵区国资委、涪陵国投及其他法人股东东兆长泰 | 向本公司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其中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涪陵区国资委、涪陵国投还承诺若本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本公司享有优先权,其单独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本公司)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能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
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2011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10.00% | ~~ | 30.00% |
2010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5,458,338.00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董事会关于业绩变动、亏损、扭亏为盈的原因说明。如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应当予以声明并对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合理分析。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