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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2009年河北省政府债券(一期)、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2009年陕西省政府债券(一期)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各会员单位: 2009年河北省政府债券(一期)、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2009年陕西省政府债券(一期)(以下简称“该三期债券”)将于 2011年4月30日支付利息。为做好该三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河北省政府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014”,证券简称为“河北0901”;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015”,证券简称为“内蒙0901”;2009年陕西省政府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016”,证券简称为“陕西0901”。 该三期债券均为2009年4月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80%,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0元。 二、本所从2011年4月22日至2011年5月3日停办该三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账业务。 三、该三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均为2011年4月29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该三期债券的投资者,均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1年5月3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该三期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1年4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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