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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1-010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1年4月5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1年4月15日下午在新余市仙女湖龙华国际酒店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彬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所有议案, 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2011年4月19日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2010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玲君、邓辉、余新培向董事会提交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1年4月19 日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 年年度述职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1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详见2011年4月19 日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2011年4月19 日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经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专项报告》;

  2010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专项报告全文详见2011年4月19 日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2010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1501号《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已经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经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第11499号《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0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970,238.8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897,023.89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20,822,417.34元,截止2010年 12月 31 日,可供分配利润为64,895,632.32元。

  (一)拟以2010年 12 月31 日的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4000万元(含税)。

  (二)拟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000万股为基数,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此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10000 万股增加为15000万股,资本公积由476242130.95元减少为426242130.95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合法合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调整后,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6万元(税前)、外部董事津贴为每年2.4万元(税前),按月发放。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高管2010年度薪酬并调整2011年薪酬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依据,根据公司2010年度效益情况,确定了公司董事、高管2010年度的薪酬(见年报相应章节),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了2011年董事、高管薪酬方案。

  ■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制度〉的议案》;

  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制度内容详见2011年4月19 日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制度》;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办法内容详见2011年4月19 日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办法》;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办法详见2011年4月19 日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办法》;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资产转让的议案》;

  公司为降低管理费用,除保留必要的公务用车外,同意将其余公司车辆(小车)进行处置。奥迪车账面原值为434967元, 净值为434967元,同意以不低于账面净值的价格转让,授权经营层办理具体手续。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便于统一管理公用设施及设备维修工作,同意设立动力与管理工厂。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香港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以不超过200万加元的金额收购International Lithium Corp.(加拿大国际锂业)9.9%的股权,授权经营层办理具体手续。

  关于香港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见2011年4月1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成立控股锂离子电池公司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与自然人成立控股锂离子电池公司,自然人出资人民币500万元,该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本公司占75%的股权。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成立控股锂离子电池公司的公告见2011年4月1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已经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经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无锡新能)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无锡新能锂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300万元。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无锡新能)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见2011年4月1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已经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经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及进度的议案》;

  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在公司原有土地上新建,现根据公司总体规划要求,将其具体实施地点调整到公司新拍的的土地(在原拟建设地点北面约300米)

  建设进度原计划为募集资金到位后12个月,现调整为本议案通过后12个月内实施完毕。

  该事项已经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经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建设年产1万吨锂盐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亿元用于建设年产1万吨锂盐生产线项目,不足资金部分自筹。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建设1万吨锂盐生产线项目的的公告见2011年4月1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已经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经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于2011 年 4 月15 日收到公司董事赵立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赵立功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赵立功先生将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股东五矿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刘国威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赵立功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工作,辞职报告自2011年4月15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同意将刘国威先生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并在当选后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对赵立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关于提名刘国威先生为公司董事的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11年5月10日召开,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7、审议《关于确定董事、监事2010年度薪酬并调整2011年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建设年产1万吨锂盐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见2011年4月1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15日

  附:刘国威简历

  刘国威先生,汉族,生于1970年,大学本科学历,国际商务师,历任五矿集团公司财务公司科长、企荣财务有限公司部门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规划发展部总经理,现任五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

  刘国威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1-011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5日上午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5日下午在新余市仙女湖龙华国际酒店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曹志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2011年4月19日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2010年年度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报告和摘要》,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1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

  公司监事会对 2010 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详见2011年4月19 日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2011年4月19 日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201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 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 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外部监事津贴为每年2.4万元(税前),按月发放。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监事2010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按监事所在岗位的薪酬标准,确定了在公司任职的监事2010年度的薪酬(见年报相应章节),

  七、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制度〉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0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专项报告全文详见2011年4月19 日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2010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

  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第11499号《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10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970,238.8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897,023.89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20,822,417.34元,截止2010年 12月 31 日,可供分配利润为64,895,632.32元。

  (一)拟以2010年 12 月31 日的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4000万元(含税)。

  (二)拟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000万股为基数,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此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10000 万股增加为15000万股,资本公积由476242130.95元减少为426242130.95元。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香港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以不超过200万加元的金额收购International Lithium Corp.(加拿大国际锂业)9.9%的股权,授权经营层办理具体手续。

  关于香港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见2011年4月1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成立控股锂离子电池公司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与自然人成立控股锂离子电池公司,自然人出资人民币500万元,该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本公司占75%的股权。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成立控股锂离子电池公司的公告见2011年4月1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建设年产1万吨锂盐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亿元用于建设年产1万吨锂盐生产线项目,不足资金部分自筹。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建设1万吨锂盐生产线的的公告见2011年4月1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1-012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根据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1年5月10日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2011年5月10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经济开发区龙腾路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行使表决权。

  5、会议期限:半天

  6、股权登记日:2011 年 5月5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1年5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的代表。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三、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7、审议《关于确定董事、监事2010年度薪酬并调整2011年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建设年产1万吨锂盐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劵时报》、《中国证劵报》、《证劵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张玲君、邓辉、余新培所作的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本事项不需审议。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5月9日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11年5月9日下午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志承、余小丽,联系电话:0790-6415606传真:0790-6860528 邮政编码:338000

  2、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劵,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1年5月10日召开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1-013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港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香港全资子公司GFL International Co.,Limitied(以下简称“赣锋国际”)根据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参股加拿大International Lithium Corp.(以下简称“国际锂业”),赣锋国际认购国际锂业新增股本不超过200万加元。参股后,赣锋国际将持有国际锂业9.9%的股份。

  (二)对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的香港全资子公司以不超过200万加元的金额参与认购加拿大国际锂业私募发行的9.9%的股权,并授权经营层签订对外投资相关合同及办理具体手续。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次对外投资由公司的香港全资子公司GFL International Co.,Limitied(赣锋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国际”)负责实施。

  GFL International Co.,Limitied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GFL International Co.,Limitied

  注册资本:312.82万美元

  注册地址:香港

  经营范围:投资、贸易(矿产等)

  企业注册证书号码 :1580183

  商业登记证号码 :5814941200003117

  公司持有赣锋国际100%的股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International Lithium Corp.(国际锂业,公司注册地在加拿大温哥华)为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TNR GOLD CORP. 的全资子公司,国际锂业已向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申请分拆上市,并于2010年6月22日获得TNR的股东大会批准。

  国际锂业的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为锂及稀有金属的勘探和开发。拥有阿根廷Mariana卤水矿的采矿权,以及其他分布在美国内华达州和加拿大,爱尔兰等国的卤水和锂辉石矿的开采权。其拥有的阿根廷Mariana卤水矿位于南美州玻利维亚-智利-阿根廷含锂卤水成矿带上,盐湖面积160平方公里。国际锂业完成分拆上市后将进一步推进Mariana卤水资源的勘探和可行性研究。

  TNR公司最近一期(2009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700万加元、负债总额为109万加元、净资产为1600万加元、净利润为亏损270万加元。因为国际锂业是2009年刚做的分拆,2010年的经审计的财报将于近期完成,公司一经收到将及时公布相关财务数据。

  四、本次投资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合同主要条款

  1、战略关系协议的主要条款有:

  在未来3年内,赣锋国际有权通过私募的方式保持并增持国际锂业的股份,并在保持一定的股份比例的前提下拥有一定的产品市场营销和包销的权利。与此相关,赣锋国际也与国际锂业的内部股东和关联方签署了投票信托协议。

  (二)股份购买协议的主要条款有:

  1、股份购买协议成立前提条件:

  (1)国际锂业此次募集资金不少于250万美元,包括赣锋国际的投资在内。

  (2)国际锂业的目前的母公司TNR及其内部人或指定人已同样条件购买300万股份。

  (3)国际锂业得到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挂牌的最终批准。

  2、定价

  每个单元0.25加元,包含1股国际锂业的股份和1股国际锂业的认股权证,行权价0.375加元,行权期限发行日后2年内。

  3、限售条件

  按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定的条件执行

  五、本次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参股国际锂业,将使公司在全球锂资源最丰富的南美占据一席之地,为公司未来发展所需的锂资源提供更多的来源。

  本次对外投资所需要资金由赣锋国际以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本次投资存在的主要风险有:国际锂业所拥有的锂矿项目处在早期阶段,未来勘探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国际锂业锂矿项目所在地阿根廷虽然是南美州经济较发达的国家,但仍存在出现经济不稳定的可能性;国际锂业是否能够募集到后续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开发需要的资金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此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短期内影响很小。

  六、其他

  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1-014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成立控股锂离子电池有限公司公告

  ■

  为延长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业链,实现公司向锂行业下游发展的战略目标,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自然人合资成立控股锂离子电池有限公司,该公司拟建设年产2000万安时二次锂电池组封装项目,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7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1,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8,753,504.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8,746,495.30元,较原募集计划139,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超额募资339,746,495.3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8月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11818号”《验资报告》。

  (二)截止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为人民币339,746,495.30元。截止到2011年4月15日,使用情况:其中用55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4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使用756万超募资金收购无锡新能锂业有限公司60%股权(内容详见公司临2010-013公告《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公告》);使用3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内容详见公司临2011-002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使用不超过800万元用于参与竞买新余市经济开发区ES04-1地块(内容详见公司临2011-003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加土地使用权竞拍的的公告》)。

  二、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延长公司产业链,实现公司向锂行业下游发展的战略目标,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成立控股锂离子电池有限公司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和初步规划,公司本次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1500万元用于成立控股锂离子电池有限公司,该公司拟建设年产2000万安时二次锂电池组封装项目。

  三、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朱志平等5名自然人合资设立锂离子电池有限公司(公司现金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自然人现金出资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2、2011 年4 月15日,本公司第二届五次董事会及第二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投资事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可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交易对手方介绍

  合资方名称:

  朱志平,男,汉族,中国国籍,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

  陈国立,男,汉族,中国国籍,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

  余宣中,男,汉族,中国国籍,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

  王法剑,男,汉族,中国国籍,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

  杨万志,男,汉族,中国国籍,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无

  五、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控股子公司名称—安池锂能(新余)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现金出资1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朱志平等5名自然人现金出资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经营范围:生产经营锂电池。注册地址:新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2、出资方式:现金出资;合资方投资金额为自筹,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予以支付。

  3、各股东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

  4、以上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需经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审核确定,以审核确定后的为准。

  六、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安池锂能(新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 万元,本公司现金出资1500 万元,,朱志平出资200万,陈国立出资100万,余宣中出资100万,王法剑出资50万,杨万志出资50万,各方在签订协议15日内缴足认购注册资本的20%,余款在签订协议后90日内缴足剩余的80%。

  2、合同经公司、交易对手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出资设立控股公司,投资锂离子电池,主要为了开发新产品和新市场,延长公司产业链,实现公司向锂行业下游发展的战略目标,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风险分析及对策

  (1)销售风险

  锂离子电池因其卓越的性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虽然公司已对锂离子电池的市场需求状况进行了比较充分的市场调研,锂离子电池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产品市场需求较大。但上述产品领域是公司新的产品,可能存在产品销售的市场风险。公司将继续对市场需求进行细致跟踪研究,加强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掌握竞争对手的实时发展状况,采用调整销售策略,建立高素质的销售团队等措施。

  (2)项目建设风险

  本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能完全排除由于组织管理不善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建设未能如期完成或投资突破预算等可能影响项目收益的风险存在。

  公司已制定了详实的项目建设计划,以专人负责的方式,保证各项目建设按计划实施;公司也将通过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以及建设费用的严格控制,力争项目早日完成并投入生产,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可以增加公司新的业务和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由于该投资规模相对较小,总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影响不大。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成立控股锂离子电池有限公司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1500万元金成立控股锂离子电池有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高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对动力锂电池公司增资成立控股锂离子电池公司。

  九、保荐机构兴业证券核查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

  1、赣锋锂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成立控股子公司,已经赣锋锂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赣锋锂业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赣锋锂业拟使用15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成立对控股锂离子电池有限公司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4、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人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并对超募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保荐机构对赣锋锂业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决议、二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成立控股锂离子电池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成立控股锂离子电池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4、出资协议书。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1-015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无锡新能)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

  为了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通过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进行核查,2011 年4 月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无锡新能)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

  无锡新能锂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锡新能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自然人李文生和李先明分别持有其14%和26%的股权,并且李文生和李先明并非公司的关联方。

  2、财务资助的金额、期限及用途

  根据无锡新能生产经营需要,本次财务资助总金额为 300 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无锡新能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上述财务资助的期限为一年,自资助资金实际到账之日起计算。上述财务资助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赣锋锂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财务资助事项,授权公司总裁根据无锡新能的具体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予以给付;还款期限自资助款到账后1年。上述拟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在无锡新能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

  上述财务资助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所确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1年4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6.31%),由无锡新能根据资助金额按月支付给公司。

  4、财务资助的担保

  公司向无锡新能提供财务资助,无锡新能将以自有机械设备和债权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

  无锡新能拥有成熟的锂材生产、技术和销售团队,在锂材领域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通过扩大锂材的产能和市场份额,将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无锡新能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

  三、接受财务资助的其他股东的义务

  无锡新能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锡新能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自然人李文生和李先明分别持有其14%和26%的股权。并且,李文生和李先明并非公司的关联方。

  上述自然人股东未按本公司财务资助比例同等条件出资。

  四、本公司上市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

  截止 2011 年3 月31 日,按《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所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范围,本公司上市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累计金额为0 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无锡新能提供财务资助,为合理降低财务成本、有效促进无锡新能的正常生产经营,支持其经营业务的拓展,可促进其更好发展。无锡新能目前经营情况较为稳定,生产销售情况正常,货款回收情况较好,具有实际的偿债能力,且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因此,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无锡新能提供财务资助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为控股60%的子公司无锡新能锂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无锡新能”)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我们进行了仔细审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确系无锡新能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控股子公司无锡新能的业务拓展及公司纵向产业链的战略实施。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无锡新能)提供财务资助300万元。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赣锋锂业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无锡新能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无锡新能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1-016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建设年产1万吨锂盐生产线项目公告

  ■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强大的技术优势与国家新能源产业的扶持政策等,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亿元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锂盐生产线项目,本次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7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1,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8,753,504.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8,746,495.30元,较原募集计划139,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超额募资339,746,495.3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8月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11818号”《验资报告》。

  (二)截止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为人民币339,746,495.30元。截止到2011年4月15日,使用情况:其中用55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4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使用756万超募资金收购无锡新能锂业有限公司60%股权(内容详见公司临2010-013公告《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公告》);使用3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内容详见公司临2011-002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使用不超过800万元用于参与竞买新余市经济开发区ES04-1地块(内容详见公司临2011-003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加土地使用权竞拍的的公告》)。

  二、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亿元用于建设年产1万吨锂盐生产线项目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和初步规划,公司本次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1.2亿元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锂盐生产线项目。

  三、投资概述

  考虑到目前以及今后国内和国际市场对氯化锂等锂盐的强烈需求,并从企业做大做强,为后续产业提供原料保障,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等角度出发,赣锋锂业结合自身强大的技术优势与国家新能源产业的扶持政策等,拟投资新建生产线。项目工程投资总额为29367.6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5097.25万元,流动资金4270.35万元,该项目已经新余市发改委以余发改产业字【2011】137号文备案。拟使用1.2亿元超募资金建设该项目,不足资金自筹。

  2011 年4 月15日,本公司第二届五次董事会及第二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投资事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还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余经济开发区龙腾路

  法定代表人:李良彬

  注册时间:2000年3月2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销售/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零配件及技术进口业务/对外投资/进出口贸易(凭许可证经营)/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

  五、投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1、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2.94元,主要用于基建费、设备购置费、安装费以及项目流动资金等,其中1.2亿元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予以支付,不足部分自筹。

  2、本项目建设场地位于新余高新区,水电供应充足, 建设条件优越。

  3、项目设计年产锂盐1万吨。

  六、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提高公司产品生产能力与产品档次,占领市场份额,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本次投资行为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问题。

  2、存在风险:

  ①原材料风险:该项目其主要原材料是锂辉石 。原材料的价格如大幅上涨,将增加生产成本,加大经营风险。公司将采用技术改造及自主创新、加强成本控制等方式减少原材料上涨风险。

  ②项目建设风险:本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能完全排除由于组织管理不善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建设未能如期完成或投资突破预算等可能影响项目收益的风险存在。公司已制定了详实的项目建设计划,以专人负责的方式,保证各项目建设按计划实施;公司也将通过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以及建设费用的严格控制,力争项目早日完成并投入生产,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实施后,可以满足国内和国际市场对氯化锂等锂盐产品的强烈需求,同时为公司后续产业提供原料保障,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由于投资规模较大,总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影响较大。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建设年产1万吨锂盐生产线项目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1.2亿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锂盐生产线项目,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经过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2亿元超募资金建设年产1万吨锂盐生产线项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兴业证券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

  1、赣锋锂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建设年产1万吨锂盐生产线项目等事项,已经赣锋锂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赣锋锂业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赣锋锂业拟使用12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建设年产1万吨锂盐生产线项目等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4、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人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并对超募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保荐机构对赣锋锂业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建设年产1万吨锂盐生产线项目的独立意见;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建设年产1万吨锂盐生产线项目的核查意见。

  4、新余市发改委余发改产业字【2011】137号文件。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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