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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4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18日上午9:00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仇建平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4,789,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0%。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管人员、公司保荐机构和见证律师参加了大会。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讨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4,789,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4,789,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4,789,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789,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789,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784,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4,789,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789,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789,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789,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一)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仇建平、王玲玲、李政、池晓蘅、徐筝、陈杭生、李邦良、吴春京、许倩共9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李邦良、吴春京、许倩为独立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即2011年6月15日正式任职,任期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仇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184,789,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王玲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184,789,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李政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184,789,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选举池晓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184,789,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选举徐筝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184,789,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选举陈杭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184,789,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选举李邦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184,789,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选举吴春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184,789,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选举许倩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184,789,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十二)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余闻天、蒋赛萍共2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即2011年6月15日正式任职,任期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余闻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得票184,789,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蒋赛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得票184,789,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李邦良先生、吴春京先生、许倩女士向大会作了2010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于2011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张圣怀律师、朴杨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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