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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兴业 公告编号:2011-008 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的提案;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 月16 日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路315号宛平宾馆中心会场。 (三) 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四) 会议召集人: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铁铭先生。 (六)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19,464.1920 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3人,代表股份30,059,1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0,059,162股。其中,同意30,015,332股,占99.85%;反对11,325股,占0.04%;弃权32,505股,占0.11%。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0,059,162股。其中,同意30,015,332股,占99.85%;反对11,325股,占0.04%;弃权32,505股,占0.1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公司2010 年度报告及2010 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0,059,162股。其中,同意30,015,332股,占99.85%;反对11,325股,占0.04%;弃权32,505股,占0.1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公司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0,059,162股。其中,同意30,015,332股,占99.85%;反对11,325股,占0.04%;弃权32,505股,占0.11%。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0,059,162股。其中,同意30,015,332股,占99.85%;反对11,325股,占0.04%;弃权32,505股,占0.11%。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0,059,162股。其中,同意30,015,332股,占99.85%;反对11,325股,占0.04%;弃权32,505股,占0.11%。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关于向厦门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639,284股。其中,同意6,507,474股,占98.01%;反对1,305股,占0.02%;弃权130,505股,占1.97%。 厦门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关于相关股权投资及应收账款核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0,059,162股。其中,同意29,701,132股,占98.81%;反对94,925股,占0.32%;弃权263,105 股,占0.8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通力律师事务所王利民、陈军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 月16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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