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1-19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7日分别以电话通知、直接送达方式送达。会议于2011年4月18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侯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七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刘兆梦、张新明、徐斌、牛秋芳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深鹏所股审字[2011]0096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0年度公司实现年营业总收入52,307.33万元,同比增长55.23%;实现利润总额5,369.12万元,同比增长29.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24.62万元,同比增长32.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0,753.01万元,同比增长276.51%。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36,124,357.54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12,435.75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0,123,159.69元,减去2009年度现金分红14,640,000.00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7,995,081.48元。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拟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3,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本次现金派发共计21,960,00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76,035,081.48元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640万股。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等服务,期限一年。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就公司201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指定媒体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庄裕红先生、文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聘任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刘晓渔先生由于工作繁忙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董事长侯毅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利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聘任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自本任命之日起,杨利女士将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刘晓渔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之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 杨利女士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电话:0755-26993098,传真:0755-26993313,电子邮箱:yangli@szselen.com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庆军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聘任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十一、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包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上述融资事项以公司资产、控股子公司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在授权额度内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 公司在该额度项下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并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具体操作各项业务品种。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金额,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批复金额为准。 本项议案需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订了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拟以2010 年12 月31日总股本73,2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1,96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在上述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予以相应修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保证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本项议案需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1年5月10日上午9:30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并听取独立董事向大会作述职报告。《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附件:简历 庄裕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11月出生,高中学历。曾任深圳南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南海石油服务总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工程总监。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000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文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农二师31团政委、党委书记、中基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利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12月出生,硕士学历,经济师,2004年3月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海南万恒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新西湖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办副主任、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2.4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李庆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2011年2月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员,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证券事务助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1-21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4月18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7日以电话通知、直接送达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昕华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中的“第 八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状况。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36,124,357.54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12,435.75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0,123,159.69元,减去2009年度现金分红14,640,000.00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7,995,081.48元。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拟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3,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本次现金派发共计21,960,00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76,035,081.48元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640万股。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权预案,严格遵循了证监监管机构对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0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该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就公司201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议案需提交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1-22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定于2011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0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3、 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3日 4、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20楼会议室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6、出席对象: (1)截止 2011年5月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张新明、徐斌、刘兆梦、牛秋芳所作的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本事项不需审议。 上述第9项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全部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11年4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②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③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11年5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9层公司董事会秘 书处。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9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杨利、李庆军 联系电话:(0755)26993098 联系传真:(0755)2699331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1年5月10日召开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注.1、同意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1-2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刘晓渔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晓渔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董事职务。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刘晓渔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并决定聘任杨利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在此,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晓渔先生在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的评价,并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1-24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将本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0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发行价格为23.00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37,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等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费用25,917,224.38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11,082,775.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10年1月15日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020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9,286,347.19元。 2、以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6280万元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已如期归还)。 3、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出4000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39,911,414.36元)。 4、以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连锁超净清洗中心项目转出60,000,000.00元至各地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或验资户。(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资子公司北京洁净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洁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及厦门洁净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448,289.71元,其余3000万元分别在全资子公司西安洁净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大连洁净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成都洁净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验资户上,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分别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5、募集资金专户2010年度累积利息收入3,069,899.74元,手续费支出16,087.01元。 (三) 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31,690,537.09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上市前制定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予以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制度业经2010年11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0年11月9日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从2010年1月14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在苏州实施,为便于管理募集资金,由全资子公司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连锁超净清洗中心”项目,截至2010年12月31日,北京洁净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已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厦门洁净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灌口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合肥洁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汇通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西安洁净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已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成都洁净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县支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大连洁净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高新技术园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已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中,本公司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超额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2010年2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628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已如期归还)。 2010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0年6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连锁超净清洗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用于连锁超净清洗中心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中。 七、关于发行费用中包含的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的处理说明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万股过程中,发生发行费用25,917,224.38元,其中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6,079,024.38元。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公司已将年度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路演推介费用3,480,724.38元,调整记入2010年年度期间费用,不作为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报告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仍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