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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1-23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汪旭光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汪旭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情况: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1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1-17);并于2011年4月11日在上述媒体上再次发了《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1-21)。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1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17日15∶00至2011年4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一号会议室(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陇西路20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戎女士;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2人,代表股份111,719,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2%。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4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11,140,3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6%;参加网络投票人数为3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579,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1、《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1,654,2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反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 2、《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1,652,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反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 3、《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1,652,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反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 4、《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1,652,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反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 5、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1,654,2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反对5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1,652,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反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 7、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1,652,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反对6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 8、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6,605,862股,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6,538,3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反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 9、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1年津贴标准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1,652,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反对5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 10、关于变更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相关内容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1,652,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反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 11、关于变更高精度延期雷管建设项目相关内容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1,652,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反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 12、关于变更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相关内容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0,306,3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73%;反对6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弃权1,348,7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1%。 13、关于变更炸药生产线高效节能改造项目相关内容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1,652,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反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 14、关于变更新型乳化剂建设项目相关内容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1,652,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反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 15、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1,652,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反对5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弃权1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李大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相关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0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1-2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04月1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八名(其中独立董事汪旭光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参加),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戎女士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参股金奥博公司的议案》。 根据发展需要,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拟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参股深圳市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奥博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股金奥博公司的公告》)。 根据目前公司资金安排的需要,公司拟不再使用超募资金改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参股参股金奥博公司。本次参股的主要内容、参股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股金奥博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04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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