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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37版)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精密微特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子项目特种电机、民用永磁直流电机的实施地点调整到位于江苏昆山市巴城镇的子公司昆山航天林泉电机有限公司,将贵州航天林泉电机有限公司开发、生产特种电机、民用永磁直流电机产品使用的募集资金9,600万元以增资的方式投入昆山航天林泉电机有限公司,由其承接实施上述项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子公司苏州华旃航天电器有限公司2007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522.05万元,系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目前未使用专户储存的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至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没有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托管银行开设的专用存款账户中,并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说明 无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券 代码:002025 证券简称:航天电器 公告编号:2011-08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17日通过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贵州航天风华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公司”)签订《供用电协议》、《低压压缩空气供用协议》、《空调冷水供用协议》、《热水供用协议》、《供用水协议》;同意公司与关联单位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物资供应站(以下简称“科工防御物资站”)、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物资供应站(以下简称“科工飞航物资站”)签订《物资采购协议》;同意控股子公司遵义精星航天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航天朝晖电器厂(以下简称“朝晖电器厂”)签订《水、汽供用合同》、《转供电合同》。 在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曹军、谢柏堂、陈光平、魏俊华、孟玮先生回避了表决,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其余6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符合本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贵州航天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岭化工厂、贵州航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航天朝晖电器厂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01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与关联单位科工防御物资站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611.23万元(不含本次交易);与科工飞航物资站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31.96万元(不含本次交易);公司与精密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0.46万元(不含本次交易);公司与朝晖电器厂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与精密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总金额为640万元;公司与科工防御物资站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总金额为1000万元;公司与科工飞航物资站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总金额为500万元;精星公司与朝晖电器厂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总金额为380万元。 三、关联方情况介绍 朝晖电器厂是公司控股股东贵州航天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受托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本公司董事陈光平先生同时担任朝晖电器厂厂长;精密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贵州航天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工防御物资站、科工飞航物资站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下属事业单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向科工防御物资站、科工飞航物资站采购材料,以及关联企业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水电汽服务的交易行为,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1、贵州航天朝晖电器厂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光平 成立日期:1968 年 注册资本:1819 万元 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住 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镇 经营范围:仪器仪表、蒸汽的生产和销售。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朝晖电器厂总资产为11,393.86万元,净资产为1,365.09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317.04万元,净利润-465.27万元(未经审计)。 2、贵州航天风华精密设备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谢凡民 注册资本:8274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贵阳市小河区红河路7号 经营范围:航天产品研制、生产、销售。 (根据贵阳航天工业园总体规划安排,园区内企业的水、电、汽供应服务由精密公司提供。) 截止2010年12月31日,精密公司总资产为89,118万元,净资产为30,373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54,672万元;净利润578元(未经审计)。 3、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物资供应站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健 开办资金: 1,743万元 住 所: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1号综合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航天科研生产提供物资保障。物资采购、物资储运、物资供应、进口物资与新研制产品订货管理、产品试验设备转运、外场试验勤务保障。 截止2010年12月31日,科工防御供应站总资产为102,816万元,净资产为8,454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86,615万元,实现净利润1,083万元(未经审计)。 4、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物资供应站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宝兴 开办资金: 1,316万元 住 所: 北京市丰台区云岗北区西里1号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航天科研生产提供物资保障。物资采购、物资储运、物资供应、进口物资与新研制产品订货管理、产品试验设备转运、物流管理技术咨询与服务。 截止2010年12月31日,科工飞航供应站总资产为29,840万元,净资产为14,147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91,735万元,实现净利润1,388万元(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贵州航天风华精密设备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 1、《供用电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电费结算价格为供电局供电单价+分摊费用(人工费用、维修管理费用及厂房设备折旧费用)。 电费结算方式:公司按用电量每月向精密公司结算一次。 (2)协议生效条件、有效期。 本协议经公司和精密公司有权机构批准,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2、《低压压缩空气供用协议》的主要内容 (1)压缩空气费用结算方式 压缩空气结算单价为0.638元/立方(不含税)。 压缩空气费用结算方式:公司按实际用量每月向精密公司结算一次。 (2)协议生效条件、有效期 本协议经公司和精密公司有权机构批准,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3、《热水供用协议》的主要内容 (1)热水费用结算方式 热水结算单价为1.45元/kw(不含税)。 热水费用结算方式:公司按实际用热量每月向精密公司结算一次。 (2)协议生效条件、有效期。 本协议经公司和精密公司有权机构批准,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4、《空调冷水供用协议》的主要内容 (1)空调冷水费用结算方式 空调冷水结算单价为0.615元/ kw.h(不含税)。 空调冷水费用结算方式:公司按实际使用冷水量每月向精密公司结算一次。 (2)协议生效条件、有效期。 本协议经公司和精密公司有权机构批准,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5、《供用水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用水费用结算方式 水费结算单价为3.6元/吨。 用水费用结算方式:公司按实际用水量每月向精密公司结算一次。 (2)协议生效条件、有效期。 本协议经公司和精密公司有权机构批准,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精星公司与贵州航天朝晖电器厂的关联交易协议 1、《转供电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电费结算价格为供电局供电单价×1.1。 电费结算方式:精星公司按实际用电量每月向朝晖电器厂结算一次。 (2)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公司与朝晖电器厂不得因人员变动、股权变更、单位改制、单位撤销等原因解除协议。如因上述原因朝晖电器厂提出解除本协议的,朝晖电器厂赔偿精星公司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3)协议生效条件、有效期 本协议经精星公司和朝晖电器厂有权机构批准,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2、《水、汽供用合同》的主要内容 (1)水、蒸汽价格及费用结算方式 水结算价格为1.65元/吨。 蒸汽结算价格为134.00元/吨。 水、蒸汽费用结算方式:精星公司按实际用量每月向朝晖电器厂结算一次。 (2)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公司与朝晖电器厂不得因人员变动、股权变更、单位改制、单位撤销等原因解除协议。如因上述原因朝晖厂提出解除本协议的,朝晖电器厂赔偿精星公司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3)协议生效条件、有效期 本协议经精星公司和朝晖电器厂有权机构批准,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三)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物资供应站的物资采购协议(草案)主要内容 1、公司向科工防御物资供应站采购贵重金属材料,具体订货的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和时间,由公司按需求向其下达订货单,本合同订货单可传真方式签订。 2、采购价格:公司向科工防御物资站采购产品,采购价格执行航天电器组织的招投标中标价格。 3、质量要求:科工防御物资站提供产品的质量应符合具体产品的合同及协议要求。 4、产品交付时间:科工防御物资站应严格按照合同订货单约定交付时间向公司准时交付产品。 5、交付地点:公司贵阳厂区物资仓库。 6、货款支付方式:公司在接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通知科工防御物资站开具增值税票专用发票,公司在收到发票后3日内进行财务挂账,按照80天的周期进行滚动付款(付款周期自发票在公司财务挂账之日起计算)。 7、违约处罚:(1)公司使用科工防御物资站提供的不合格产品所造成的损失,由科工防御物资站承担全部责任;(2)因产品交付时间、货款结算支付等情况的违约处罚,由公司与科工防御物资站协商解决。 8、合同生效条件和有效期: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三年(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四)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物资供应站的物资采购协议(草案)主要内容 1、公司向科工飞航物资站采购金属材料,具体订货的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和时间,由公司按需求向其下达订货单,本合同订货单可传真方式签订。 2、采购价格:公司向科工飞航物资站采购产品,采购价格执行航天电器组织的招投标中标价格。 3、质量要求:科工飞航物资站提供产品的质量应符合具体产品的合同及协议要求。 4、产品交付时间:科工飞航物资站应严格按照合同订货单约定交付时间向公司准时交付产品。 5、交付地点:公司贵阳厂区物资仓库。 6、货款支付方式:公司在接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通知科工飞航物资站开具增值税票专用发票,公司在收到发票后3日内进行财务挂账,按照80天的周期进行滚动付款(付款周期自发票在公司财务挂账之日起计算)。 7、违约处罚:(1)公司使用科工飞航物资站提供的不合格产品所造成的损失,由科工飞航物资站承担全部责任;(2)因产品交付时间、货款结算支付等情况的违约处罚,由公司与科工飞航物资站协商解决。 8、合同生效条件和有效期: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三年(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企业精密公司同位于贵阳航天工业园,精星公司位于航天电器遵义老厂区内,利用朝晖电器厂、精密公司的辅助生产系统,在保障公司能源、水和压缩空气正常供应的同时,有效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由于航天装备科研生产质量控制的特殊要求,公司为航天装备配套的部分产品生产所需金属材料需要向有资质的供应商采购,为便于质量控制,满足用户对配套产品的质量管控要求,经考察比较后,公司向科工防御物资站、科工飞航物资站采购部分关键金属材料用于产品生产,通过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业务合作,公司拓展了原材料供应渠道,使公司物资保障能力、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交易价格依据航天电器组织的招投标中标价格确定;公司、精星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水、电、汽的交易结算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和生产成本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合法权益未受到损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构成影响,公司也没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苏东林、史际春、陈怀谷、张宏斌对本次关联交易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2、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 (1)公司及遵义精星航天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向贵州航天朝晖电器厂、贵州航天风华精密设备有限公司购买水、电、汽,结算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和生产成本协商确定; (2)公司向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物资供应站、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物资供应站采购金属材的价格执行市场公允价格。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签订日常关联协议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议案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原因,同意公司与关联企业贵州航天精密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供用电协议》、《低压压缩空气供用协议》、《空调冷水供用协议》、《热水供用协议》、《供用水协议》;与关联单位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物资供应站和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物资供应站签订《物资采购协议》;同意控股子公司遵义精星航天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企业贵州航天朝晖电器厂签订《水、汽供用合同》、《转供电合同》。 七、备查文件 1、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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