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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1-11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1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3:00—5: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互动平台举行201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国锭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秘书陈志云先生、独立董事徐德鸿先生、保荐代表人赵远军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1-0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5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15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东信大道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徐德鸿、徐泓、赵燕士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2011年4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二、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233,288,841.67元,比上年减少9.53%;实现利润总额为41,783,499.43元,比上年减少12.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495,716.35元,比上年减少13.59%;股东权益总额为561,720,609.40元,比上年增长197.63%。 四、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10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41,783,499.43元,税后净利润35,495,716.3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2,255,518.94元,减去2010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549,571.64元、2010年上半年利润分配13,360,000.0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0,841,663.65元。 公司拟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66,8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计13,36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计33,400,000股,每股面值1元,计33,400,000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目前的66,800,000股变更为100,200,000股。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根据转增股本实施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股本等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2010年度报告》刊登于2011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2010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1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六、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相关鉴证报告、核查意见刊登于2011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赵远军、武健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11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易国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易国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易国华先生被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含易国华)为四人,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易国华先生的简历附后。 十、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10年度报告》全文。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并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并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对外担保制度》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并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修改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改后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改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1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19日 附:易国华先生简历 易国华,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工程师。1992 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电力电子专业,具有10 多年的电源产品设计研发与设计管理经验。曾任蛇口华德电子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蛇口思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电源事业部经理、产品线总监、技术工程师;艾默生网络能源公司电力电源产品线总监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与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目前未在其他公司兼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行政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1-10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时间:2011年5月10日(星期二)9:30开始 4、会议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 《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 《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 《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 《关于审议<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 《关于201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九) 《关于补选易国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十) 《关于补选吴淼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十一)《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三)《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十四)《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五)《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十六)《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七)《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徐德鸿先生、徐泓女士和赵燕士先生分别作2010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1年4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年5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信大道69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信大道69号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71-86699838 (3)传真:0571-86699755 (4)邮编:310053 (5)联系人:陈志云 宋钰锟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9日 附: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就某表决事项下未予填写、重复填写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的表决票,视为就该表决事项予以“弃权”。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1-07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5日以书面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15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增新先生主持,以现场会议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10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41,783,499.43元,税后净利润35,495,716.3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2,255,518.94元,减去2010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549,571.64元、2010年上半年利润分配13,360,000.0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0,841,663.65元。 公司拟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66,8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计13,36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计33,400,000股,每股面值1元,计33,400,000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目前的66,800,000股变更为100,200,000股。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根据转增股本实施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股本等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0年度报告》刊登于2011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0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14月1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五、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七、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吴淼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吴淼先生的简历附后。 九、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4月19日 附:吴淼先生的简历 吴淼,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技师。曾就职于中国石化第三建设公司,2001年11月进入本公司基建办工作,现任本公司综合行政部经理助理。未持有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与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目前未在其他公司兼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行政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1-09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0万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5,48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费用16,748,328.00元后的募集资金共人民币358,731,672.00元,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2月25日汇入公司账户内。另减除律师费及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768,101.86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963,570.14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41号《验资报告》。 另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印发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及财政部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原已冲减资本公积的在上述股票发行及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共3,892,520.89元转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了上述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经此调整,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为350,856,091.03元。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53,898,392.28元,具体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344,500.00元,直接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9,553,892.28元,归还银行贷款40,000,000.00元。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结余情况为:专户活期账户资金余额为63,445,142.13元,定期存单的余额230,000,000.00元,共计293,445,142.13元(包括利息收入380,668.23元,手续费支出703.96元)。前述调整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3,892,520.89元,已于2011年3月24日加计相应活期利息14,013.08元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0年4月13日经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江支行于2010年3月22日、2010年5月10日和2010年7月28日分别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一)》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二)》。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江支行76918100175039活期账户、76918100103219活期账户和76918100159407定期存款账户等共三个银行账户专门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 (三)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年投入金额。 [注2]:募集资金项目均尚在建设期,本期实际投入的金额尚未见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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