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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禾欣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8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3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4月15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吕志伟先生主持。 经过全体监事审议,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监事会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以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以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以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10年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9906万普通股股份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同时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以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六、监事会以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以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超纤革扩能改造项目投资的议案》,认为该投资有利公司做大做强主业,且投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以超募资金向禾欣可乐丽公司超纤革扩建项目投资4000万元。 八、监事会以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认为公司此次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本次收购后,禾欣化工的主要经营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其现有的管理团队、职工队伍保持稳定。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中的23,546,446.58元用于收购禾欣化工20%的股权。 九、监事会以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监事会换届期间第四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的议案》。由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1年4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同意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9]149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 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3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77,5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3,5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月18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33001638050059181818内。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等其他发行费用11,149,56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850,44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0]第9 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通知,对上市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等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上市过程中发生该等费用共计6,795,500.00元,已根据规定列入当期损益,并转回已冲销的资本公积。 (二)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4,869.1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54,189.56万元,差异679.55万元,原因系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通知,相应调整的的广告费、路演费等费用。截至本鉴证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尚未将上述资金返还入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业经2007年10月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和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审批制度,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010年2月8日、2010年3月15日,公司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 根据2010年1月28日公司董事会四届八次会议决议以及《招股说明书》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计划安排,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500万元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福建禾欣合成革有限公司进行了增资,并分别于2010年2月8日、2010年3月15日由福建禾欣合成革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账户的收益,协议还约定,对于暂时未使用部分的募集资金公司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存单到期后及时转入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或存单方式续存,存单不得用于质押。 公司与主承销商以及存款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贵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了有效的履行。 (二) 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中心技改项目的实施主要负责对公司现有工艺配方、技术与设备的改良、改进;负责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与推广运用;负责新项目和产品的设计、开发及引进工作等,不会给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通过技术中心的改造,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掌握自主核心技术,从而提高研究开发行业领先水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能力,这将极大地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使得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自己的优势地位,对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持续盈利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0年度,本公司已经按贵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禾欣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4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控股子公司 超纤革扩能改造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项目概述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禾欣可乐丽超纤皮(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欣可乐丽公司”)超细纤维合成革扩能改造项目已于2010年3月12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详情已于2010年3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已由嘉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嘉开管[2010]143号文批复,项目整体进度按照项目已公告的计划实施。 目前,项目已签合同金额5223.05 万元,实际已投资2270万元,其中用于基布设备1173万元,绒面后整理设备437万元,厂房660万元。加工工段、原布工段目前已具备设备安装条件。 三、本次投资安排 (一)投资金额、用途及期限 拟以超募资金向禾欣可乐丽公司以信用借款的方式投资4000万元用于项目后续建设,少数股东日本可乐丽株式会社按比例相应投资310万美元(相当于人民币2000万元)。 借款期限视禾欣可乐丽公司项目投产情况及盈利状况而定,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借款偿还将直接支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资金占用费 投资方将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具体资金占用费按照实际使用金额及使用时间收取。 (三)审批程序 上述借款投资事项已经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四)其他股东义务 另一股东日本可乐丽株式会社承诺按股权比例33.3%投资310万美元(相当于人民币2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目前超纤革市场需求旺盛,禾欣可乐丽公司超纤革生产装置基本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此次投资可加快扩能进度,缓解产能紧张局面,实现较好的盈利,达到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布局,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2、该项目通过控股子公司禾欣可乐丽公司实施,股东按股权比例共同出资,解决了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建设经费和进度得到保障; 3、截至2010年12月31日,禾欣可乐丽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为17.67%,投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公司以债权投资的方式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下转D46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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