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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编号:2011-011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2:00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高尔夫球会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陈俊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一季度报的议案》。 2011年一季度报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1年一季度报正文同时刊登于2011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刊登于2011年4月1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相关部分。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成都特驱成农饲料有限公司35.5%股权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刊登于2011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对外投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实施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刊登于2011年4月1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成都特驱成农饲料有限公司35.5%股权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刊登于2011年4月1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相关部分。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收购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收购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1-013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3:00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高尔夫球会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成都特驱成农饲料有限公司35.5%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成都特驱成农饲料有限公司35.5%股权发表意见如下: 此次收购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该项收购基于本公司战略规划考虑,此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对成都特驱成农饲料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将达到 80.25%,符合本公司整体产业布局的规划,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股权收购方案。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一季度报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一季度报告的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会2011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11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及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应出公司2011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1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公司2011年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5)同意披露公司2011年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编号:2011-014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四川特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驱投资")已于2011年4月18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特驱投资持有的成都特驱成农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驱成农饲料")35.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特驱成农饲料由公司的合营公司变更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特驱成农饲料的股权比例将由44.75%变更为80.25%。 (二))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三) 本次收购涉及金额为人民币355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收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有权对本次收购行为做出决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本次收购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特驱投资的基本情况 1、住所:新津县五津镇希望城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股东及出资情况分别为:成都华西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500万元,占55%;四川普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占45%。 4、法定代表人:王德根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7、经营范围:饲料生产行业投资;销售:饲料、预混料、饲料添加剂;技术咨询服务。 (二)交易对方是否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特驱投资及其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特驱成农饲料的基本情况 1、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机投镇机九路7号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股东及出资情况分别为:四川特驱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55万元,占45.5%的股权;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47.5万元,占44.75%的股权;自然人李宝唐出资人民币32.5万元,占3.25%的股权;自然人孙永红出资人民币65万元,占6.5%的股权。 4、法定代表人:王德根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7、经营范围:生产配合饲料、浓缩饲料;销售:饲料及原料;农业技术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 8、财务状况:201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971,054.69元,营业收入23,548,665.70元,所有者权益7,485,150.51元(以上数据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特驱投资持有的特驱成农饲料35.5%的股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签约双方:转让方为特驱投资,受让方为本公司。 2、转让标的:特驱投资持有的特驱成农饲料35.5%的股权。 3、转让价格:双方同意以人民币355万元为最终股权转让价款。 4、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5、定价依据:鉴于特驱成农饲料步入快速发展期,以及本公司在西南市场的战略发展需求,本公司与特驱投资协商一致,以特驱成农饲料实缴注册资本为基础,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因此,公司购买特驱投资持有的特驱成农饲料35.5%的股权价格为人民币355万元。 五、交易对方履约能力 根据公司审查有关资料,未发现交易标的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无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无重大诉讼、资产查封、冻结等情形。 交易对方保证:转让标的是其合法持有的股权,其对转让标的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对转让标的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它担保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依照公司发展规划,为更加有效的利用企业资源而进行的收购行为,本次收购将对公司业绩产生正面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股份转让协议书》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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