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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就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征求意见 2011-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徐 涛
证券时报记者 徐涛 近日中国保监会起草并发布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相比,新规定提高了保险销售人员的从业资格门槛,规定报名参考人员应当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原规定是初中学历)。但考虑到巨大的地区差异,新规定对此还留有一定的“口子”,要求各派出机构向保监会备案后,可根据地方实际调整资格考试报考人员的学历要求,但不得降低至初中以下学历;可以对县级以下农村基层地区以及民族自治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实行资格考试特殊政策。 就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管理责任,新规定明确,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机构不得发布误导性宣传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佣金或者其他利益的广告,不得以购买保险产品作为颁发《执业证书》的条件。另外,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保险代理机构的管控制度和档案。 新规定还明确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特别明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节严重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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