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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十二次分红公告 2011-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4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按照《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按照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90%计算而得,实际分配金额高于该数额。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重要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金额以2011年4月25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份额,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份额以2011年4月25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赎回金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1年4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本公司提请欲修改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2011年4月22日下午3点前尽早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投资人对不同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 (5)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规定,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1 元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份额。 (6)因分红导致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2 咨询方式: (1)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宁波银行、华夏银行、深发展银行、渤海银行、重庆银行、兴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长江证券、山西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德邦证券、东方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海证券、光大证券、湘财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联合证券、渤海证券、瑞银证券、齐鲁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安信证券、爱建证券、华融证券、天相投顾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0099,021-38824536。 (3)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xyfunds.com.cn 。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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