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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4月20日 2011-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10%”的约定,截至2011年4月8日,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长城双动力股票应分配金额为3,313,626.64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1年4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前往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本次收益分配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11年4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本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修改在某个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5)本基金在除息日当天(2011年4月26日)暂停办理转换业务。 (6)本基金的分红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7)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本基金的详情: 1)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cfund.com.cn;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 2)本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长城证券、兴业证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中信证券、东方证券、华泰证券、国都证券、中航证券、渤海证券、国盛证券、国信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广州证券、世纪证券、齐鲁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安信证券、光大证券、东海证券、恒泰证券、国元证券、中投证券、西部证券、长江证券、华宝证券、日信证券、民生证券。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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