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第十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4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初始面值为1元,2007年7月4日拆分后,面值调整为0.3034元; 2、本基金合同未对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由于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查询到的分红方式可能与实际的分红方式存在差异,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希望的分红方式参与分红,本公司特别提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 1、请认真阅读本公司寄送的对账单(包括纸质和电子对账单,下同)。对账单上显示的分红方式为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相应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当季发生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对账单。如未能如期收到对账单,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致电本客服中心并要求补寄。 2、本基金各类份额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权益登记日申请更改分红方式的,对本次分红无效)。 3、自2009年8月7日起,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申请设置的基金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变更本基金在多个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应分别向这些销售机构提交设置分红方式的交易申请。 4、除息日申请申购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除息日申请赎回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投资者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4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及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0日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和 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4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各销售机构(包括各代销机构、本公司网上交易和直销中心)在2011年4月20日至4月22日暂停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仍将照常办理; 2、2011年4月25日起,本公司将取消上述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限制,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4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0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