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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1-023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1年4月1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林国芳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景升先生、李斌先生、刘澄清先生、徐波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06,730.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8%,实现营业利润16,148.57万元,同比增长59.74 %;实现利润总额16,122.0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12,775.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3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7,813,793.3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4,200,330.84元,减去按当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420,033.08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780,297.76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87,147,467.06 元,减2010年支付2009年利润分配51,500,000.00元,201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1,427,764.82 元。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39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7元(含税),共计派发93,73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17,697,764.82元结转入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0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经关联董事林国芳、陈国红回避表决,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 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财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南充全资子公司签订对外投资协议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缓解应对公司日益紧张的产能,经过公司与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协商,达成在四川省南充市投资建立生产基地的意向。本次对外投资公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南充富安娜家具用品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完成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南充富安娜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与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于2010年12月18日签署《投资协议书》,详见2010年1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南充富安娜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签订对外投资协议的公告》,该《投资协议书》相关内容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公司将对此次投资进展做持续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进展公告。 十一、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公司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1-024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1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雪晴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06,730.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8%,实现营业利润16,148.57万元,同比增长59.74 %;实现利润总额16,122.0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12,775.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3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7,813,793.3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4,200,330.84元,减去按当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420,033.08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780,297.76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87,147,467.06 元,减2010年支付2009年利润分配51,500,000.00元,201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1,427,764.82 元。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39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7元(含税),共计派发93,73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17,697,764.82元结转入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运作规范,决策合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七、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八、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1-025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1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1年5月12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5日(星期四) (三)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出席对象: 1、凡2011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1、3-6项议案均已由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由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内容详见2011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1年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深圳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054 传真:0755-26055076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冰夏 联系电话:0755-26055091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1年5月12日召开的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1-026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公司定于2011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届时,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国芳先生、董事/财务总监梅连清先生、董事会秘书胡振超先生、独立董事李斌先生、保荐代表人龚寒汀女士将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1-027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与关联方深圳市振雄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雄印刷”)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并已经2011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关联交易的内容: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深圳圳市振雄印刷有限公司成于1993年4月23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实收资本1500万元。其中林国雄先生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3.333%,邱惠君女士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6.666%。法定代表人为林国雄先生,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新围村旺棠工业区21栋1层。企业经营范围:包装装潢类印刷品的印刷。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振雄印刷总资产2936.29万元,净资产为1435.93元,营业收入为2861.12万元,净利润为7.37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振雄印刷的控制股东林国雄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国芳先生的弟弟,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是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经营情况较为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以及供货的及时性均符合公司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4、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11年度与振雄印刷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 在此金额范围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向上述关联公司进行日常采购,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决定,若超过上述金额,需按本公司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联交易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2、关联协议签署情况 本交易分多次进行,并且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公司需求而定,签订具体的销售合同。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采购原材料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张景升先生、李斌先生、刘澄清先生、徐波先生现就公司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富安娜不会对上述关联人产生依赖。本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 131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2月1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6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0元。截至2009年12月2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027,670.6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34,972,329.39元。 截止2009年 12月2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以“华德验字[2009]1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89,674,963.53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5,325,123.43元;于2009年12 月23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4,349,840.1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4,349,840.10元。截止2010年12 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55,563,553.93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月21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市场连锁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和“常熟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娜营销”)和常熟富安娜家饰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富安娜”),为了更好的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2009年1月2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09年2月5日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上述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富安娜营销和常熟富安娜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2月1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支行和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每季度对公司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公司承诺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到期后及时转入协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代表人。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公司各项目均处于建设期,尚无效益。企业资源计划(ERP)管理体系技术改造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龙华家纺基地综合楼项目无预计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0年度,本公司已按《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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