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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ST精伦 编号:临2011-008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11年4月19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学阳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拓展业务,公司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在广东省广州市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从事基于三网融合的数字家庭多业务系统终端和平台研发和产业化,以便更好地与当地示范工程项目对接。新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 万元,本公司持股100%。 公司名称:广州精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100%出资 法定代表人:冷旭明 拟定经营范围:电子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家用视听设备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生产、销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卫星地面接收设备除外),计算机,家用视听设备。 拟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外环东路232号13栋A216-A217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名称:武汉精伦软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远宏 注册资本:人民币1495万元 成立日期: 2004年4月22日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研制、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遵守约定,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交易款项均在短期内结算完毕,无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1年预计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期间上述预计金额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与上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的,有利于发挥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精伦软件有限公司各自的优势。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也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性,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ST精伦 编号:临2011-009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11年4月19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金海荣女士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名称:武汉精伦软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远宏 注册资本:人民币1495万元 成立日期: 2004年4月22日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研制、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遵守约定,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交易款项均在短期内结算完毕,无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1年预计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金额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与上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的,有利于发挥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精伦软件有限公司各自的优势。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也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性,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4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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