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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深长城 公告编号:2011-15号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5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朱新宏、谭华森、李永明、张天亮、李晓晨、宋炳新、钟鹏翼、王继中、曹叠云,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1〕10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公司编制了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同意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报纸和网站分别公开披露。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 为了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1]31号)和深圳国资局《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配套设施指引实施方案》(深国资局【2011】44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内控实施工作,公司制定了《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方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深长城 公告编号:2011-16号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1年4月15日以电子方式送达各监事。出席会议的监事有邓伟时、熊军和楼锡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通讯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并确认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对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结论是合理的。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和监事保证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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