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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1-12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的生产计划,2011年本公司及湖州美欣达染整印花有限公司(原湖州美欣达印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花公司”)预计需向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太湖热电”)采购蒸汽,该采购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单位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金额

(预计)

占同类交易比例去年关联交易实际金额
本公司购买蒸汽南太湖热电3,000100%2,498
印花公司购买蒸汽南太湖热电2,600100%2,034
合计5,6004,53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10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仲明,注册地址为湖州环渚工业园区N16—17 号地块,经营范围:蒸汽、热水的生产供应,火力发电,灰渣再利用 (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297,622,666.26元,净资产101,812,695.09元,营业收入126,453,779.65元,净利润5,591,246.54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南太湖热电的控股股东为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75%),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是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控股子公司(控股90%)。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64%的股份,并且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单建明先生及其关联方持有本公司49.02%的股份,持有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90%的股份)所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是一家供电、供热企业,它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只供应蒸汽,不存在向本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形。有关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在拟签订的《供用汽协议书》中予以明确。

4.与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本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种类,只是蒸汽的供应。根据本公司和印花公司的生产计划,初步预测至2011年度,与南太湖热电的关联交易总额约5,6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供热)的价格以湖州市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当地热电厂供热价格为指导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日常关联交易在客观上是必然产生的。因为热电厂的建设由湖州市人民政府进行统一规划,由本公司的关联方中标后实施建设,而本公司的生产用热正好位于此规划范围。

2.本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在以后年度仍不可避免的要发生。

3.有利因素:有利于保证本公司生产的稳定运行,也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本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以湖州市物价局核定的当地热电厂供热价格为指导价,因此认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

5.上述关联交易只是对外的一种采购行为,并不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本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业经本公司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以6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单建明先生、芮勇先生、金来富先生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在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前,对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购买生产用蒸汽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按有关规定作了审查,一致认为:此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果不构成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本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拟签订《供用汽协议书》,其主要内容为:

1、供热价格:目前按湖州市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当地热电厂供热价格为指导价。

2、结算方式:银行同城委托收款。月末前用热方将上月的用热费用通过银行同城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划至供热方指定账户。

3、协议书生效条件: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本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拟签订的《供用汽协议书》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1-10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4月18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单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汤小平先生因公出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授权董事芮勇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部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质仙先生、贾广华先生、孙宇辉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刊登于201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7,348,951.75元、利润总额24,014,890.68元、净利润7,728,798.74元、基本每股收益0.10元/股。

四、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995,404.9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336,689.43元,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341,284.50元。

由于公司每股经营性现金净流量较低,且2011年银行对传统行业的信贷紧缩,将增大企业的融资压力,因此拟不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10年度不作分配,是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没有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维护公司的持续经营,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五、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1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刊登于2011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刊登于2011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对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刊登于2011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申请银行授信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2011年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人民币2.8亿元及美元800万元的银行借款,采取资产抵押或提供担保的方式进行,在该金额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相关文件。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刊登于2011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期将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选举。提名单建明先生、汤小平先生、芮勇先生、潘玉根先生、金来富先生、刘昭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质仙先生、贾广华先生、孙宇辉女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十三、审议通过了《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刊登于2011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刊登于2011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0日

附:第五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

1、单建明,男,中国国籍,51岁,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湖州美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州久久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现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州美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苏库尔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湖州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荆州市奥达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单建明现为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湖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副理事长、浙江省企业家协会理事。单建明持有本公司股票28,732,545股,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罚戒。

2、汤小平,男,中国国籍,44岁,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至今任湖州美欣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汤小平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罚戒。

3、潘玉根,男,中国国籍,47岁,中专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湖州印染厂车间副主任及技术科长、湖州灯芯绒总厂技术科长、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湖州久久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潘玉根持有本公司股票511,138股。除上述关系以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罚戒。

4、芮勇,男,中国国籍,33岁,大学学历。曾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项目部管理处处长、副总经理,现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芮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罚戒。

5、金来富,男,中国国籍,41岁,大学学历。曾任安徽省青阳县商业局财务审计科长、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荆州市奥达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金来富持有本公司股票75,000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罚戒。

6、刘昭和,男,中国国籍,36岁,大学学历。曾任万向集团公司总裁秘书、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荆州市奥达纺织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刘昭和持有本公司股票74,100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罚戒。

二、独立董事

1、李质仙,男,中国国籍,55岁,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研究生结业,国泰君安证券公司销售交易总部董事总经理,兼任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中国纺织企业家联合会、中国纺织规划研究会常务理事,兼任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代表性论文有:《企业转换机制与政府转变职能研究》、《纺织行业上市公司增长模式研究》、《纺织行业证券筹资与投资研究》、《人民币升值对纺织行业的影响》等。李质仙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现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期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罚戒。

2、贾广华,男,中国国籍,43岁,硕士学历,律师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保荐代表人。曾任天同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总经理助理,现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副总经理。贾广华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现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期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罚戒。

3、孙宇辉,女,中国国籍,43 岁,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浙江财经学院讲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审计部经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高级经理,现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兼任浙江钱江水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宇辉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现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期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罚戒。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1-15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2011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召开。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7.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2011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2011年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9、《关于2011年申请银行授信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10、《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10.1公司拟选举以下人员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10.11关于选举单建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2关于选举汤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3关于选举芮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4关于选举潘玉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5关于选举金来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6关于选举刘昭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公司拟选举以下人员任公司独立董事:

10.21关于选举李质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2关于选举贾广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3关于选举孙宇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选举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进行表决。

11、《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11.1关于选举朱雪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1.2关于选举王学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以上选举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对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质仙、贾广华、孙宇辉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0年度工作报告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1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登记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2011年5月17日下午4:30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公室。

4.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刘昭和、林春娜

联系电话:0572-2619935、0572-2619936

传真号码:0572-2619937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美欣达路588号

邮政编码:313000

2.会议费用: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0

附件一: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1年5月21日召开的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委托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表决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2011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2011年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9、《关于2011年申请银行授信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10、《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11、《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附注:1、请在相应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1年5月16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美欣达(002034)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日期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1-11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4月1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跃春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0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23,734.90万元,利润总额2,401.4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2.88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9,405.3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41,669.23万元,每股净资产5.14元/股。上述指标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995,404.9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336,689.43元,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341,284.50元。

由于公司每股经营性现金净流量较低,且2011年银行对传统行业的信贷紧缩,将增大企业的融资压力,因此拟不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年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发表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在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项余额应当冲减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故本公司在以前年度对于子公司湖州美欣达服装有限公司以前年度发生的超额亏损按上述规定处理。但根据(财会[2010]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 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并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据此对子公司湖州美欣达服装有限公司的超额亏损情况作了追溯调整,具体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情况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
2009年期初未分配利润98,210.13
2009年期初少数股东权益-98,210.13
2009年度归属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26,163.58
2009年度少数股东损益-1,226,163.58
2009年末未分配利润1,324,373.71
2009年末少数股东权益-1,324,373.71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对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具有指导性意义,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推荐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名单:朱雪花女士、王学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许志高先生由为职工代表监事。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各次董事会会议,对各项决议的制定和贯彻实施了监督和保障作用。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的经营运作正常,公司董事会成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做到了勤勉尽职、忠于职守,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本年度会计报表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关联交易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2010年度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执行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4.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且规模受到严格控制,不存在与此《通知》中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与此《通知》中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20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朱雪花,女,中国国籍,37岁,大专学历。曾任湖州市绒布厂财务科长,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召集人、湖州美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科长,现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湖州美欣达织造有限公司监事。朱雪花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9971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王学庚,男,中国国籍,33岁,本科学历,律师。历任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经理、董事长秘书。现任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法务部部长,荆州市集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王学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许志高,男,中国国籍,59岁,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州人造板厂副厂长、湖州华隆钢管厂厂长、浙江美欣达湖州灯芯绒厂厂长、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美欣达染整印花公司灯芯绒分公司总经理。许志高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1-13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对控股子公司

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11年4月18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为二家控股子公司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湖州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湖州美欣达染整印花有限公司(原湖州美欣达印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花公司”)在2011年度向银行的贷款(含承兑汇票、出口押汇、出口打包、出口票据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拟提供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湖州进出口有限公司、湖州美欣达染整印花有限公司

●拟提供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0万元

●本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万元

●上述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为下属二家控股子公司久久公司、印花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5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公司同意债权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贷款协议尚未签署,处于正常办理过程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单位担保单位2011年新增贷款
进出口公司本公司3,000
印花公司本公司2,000
合计 5,00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湖州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8日,法定代表人:王鑫。主营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纺织面料的印染、制造、加工、销售。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所占股权比例60%。

截止2010年12月31日,进出口公司资产总额55,776,046.28元,净资产26,769,132.01元,负债总额为29,006,914.27元,资产负债率为52.01%,2010年营业收入202,550,936.05元,实现净利润7,689,610.98元。

(二)湖州美欣达染整印花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 年4月7日,法定代表人:许志高。经营范围是: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纺织面料的印染、制造、加工、销售;自有房屋出租。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所占股权比例100%。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印花公司资产总额72,636,202.94元,净资产29,736,563.50元,负债总额为51,899,639.44元,资产负债率为71.45%,2010年营业收入305,700,806.64元,实现净利润-1,057,624.67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进出口公司、印花公司为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公司确认其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事项,按有关规定作了审查,一致认为:此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2011年度的生产经营,对公司不构成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1-17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在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项余额应当冲减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故美欣达公司在以前年度对于子公司湖州美欣达服装有限公司发生的超额亏损按上述规定处理。但根据(财会[2010]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 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并进行追溯调整。美欣达公司据此对子公司湖州美欣达服装有限公司的超额亏损情况作出了追溯调整,具体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情况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
2009年期初未分配利润98,210.13
2009年期初少数股东权益-98,210.13
2009年度归属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26,163.58
2009年度少数股东损益-1,226,163.58
2009年末未分配利润1,324,373.71
2009年末少数股东权益-1,324,373.71

美欣达公司2010年度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和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1-14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0年年度

报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1年4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广大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单建明先生、总经理潘玉根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昭和先生、财务总监傅敏勇先生、独立董事贾广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1-16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收到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关于推荐许志高先生作为职工代表出任公司监事的函》,该函具体内容如下:因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现推荐许志高先生作为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与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许志高先生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4月20日

附:许志高简历

许志高,男,中国国籍,59岁,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州人造板厂副厂长、湖州华隆钢管厂厂长、浙江美欣达湖州灯芯绒厂厂长、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美欣达染整印花公司灯芯绒分公司总经理。许志高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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