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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1-026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1年03月28日、2011年0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和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04月19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2)通过互联网络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15:00至2011年4月19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 4、召集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江山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42,768,515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71.3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2,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71,1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68,515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0.2343%。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江山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袁占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竟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2,599,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145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弃权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2,599,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145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弃权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2,597,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145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弃权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605,7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162,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弃权100,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2,597,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145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弃权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 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97,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145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弃权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 7、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97,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145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弃权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99,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145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弃权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99,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145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弃权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结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97,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145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弃权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97,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145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弃权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 该项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2,599,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145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弃权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秘书江浩先生代替公司独立董事刘玉平先生、鞠洪振先生、张利国先生宣读了2010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分别就2010年各自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对公司的建议等情况在述职报告中进行了汇报。《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于2011年2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竟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二)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股份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汇编。 (二)北京市竟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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