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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2011第一季度报告2011年3月31日 2011-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1年4月20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 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2003年08月04日本基金成立,根据《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应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上表中任职,离任日期均为我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按其从事证券相关行业的从业经历累计年限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努力实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随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诚信稳健、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理念,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河收益债券”)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投资管理和交易执行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亦未受到监管机构的相关调查。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注: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无与银河收益债券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的异常交易行为。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收益基金认为债券投资风险可控,尤其是中长期信用品种具有较好的配置价值。基金在此期间选择用相应券种置换出短期的利率品种和信用品种,并小范围地参与了长期限利率品种的波段操作,增加了周期类品种可转债的投资力度。股票投资主要得益于仓位的集中,整体仓位保持在中性偏低的水平。调整中,在保留原有配置低估值的品种之外,还额外追加了周期类股票的持仓。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沪深300指数上涨5.31%,上证国债指数上涨1.037%,收益基金净值增长0.45%,比较基准为1.53%。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投资的三钢闽光的发行主体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至29日接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的现场检查,并于2011年1月19日收到福建监管局针对现场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出具的《关于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该公司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迅速制订出具体整改措施并着手落实,2月24日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监管局要求责令改正问题的整改报告》。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受该事件影响,本基金对该股票的投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余九名股票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8.3 其他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5、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 6、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7.2 存放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层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本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alaxyasset.com)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38568888/400-820-0860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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