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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0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孙伟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燕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崔玲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注释一: 1、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伟杰、王坤晓和刘贞峰3人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均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1)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2)自公司离职后6 个月内。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1)期限届满之日起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额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公司股东中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继丽、刘东、吕燕玲、周映、刘世杰、闫玉丽、程永峰、田颖8 人做出承诺,在下述情况下,均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1)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2)自公司离职后六个月内。其进一步保证并承诺: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及变动情况;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1)期限届满之日起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额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注释二: 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和刘贞峰先生已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只要本人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股份的关联方,则本人不会、亦将促使并保证本人之关联方不会在承诺函日期后直接或间接拥有、投资于、参与或经营任何直接或间接与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与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计划发展的任何其它业务相竞争的业务,或为任何第三方从事与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提供金钱、技术、商业机会、信息、经验等方面的支持、咨询或服务。 2、工作期限承诺 公司股东中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刘东、周映、刘世杰、吕燕玲、王继丽、闫玉丽、程永峰于2007年11月5日签署《股份限售协议》,上述人员承诺:自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之日起6 年内,继续全职在公司或公司的参股公司尽职尽责工作,不主动向公司或公司的参股公司提出辞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田颖于2007年11月26日与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签署《股份限售协议》,田颖承诺:自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之日起6 年内,继续全职在公司或公司的参股公司尽职尽责工作,不主动向公司或公司的参股公司提出辞职。 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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