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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投资 公告编号:2011-06

  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三次会议于2011年4月18日在民生金融中心C座23层2号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1年4月11日以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会主席余政、监事会副主席赵英伟、监事刘庚、任江岩、庞建华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马志军董事长主持,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0年经审计的母公司净利润为10,977,580.26元,提取盈余公积1,097,758.0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4,706,301.25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4,586,123.48元。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产业结构调整期,正在积极开发新的投资领域和投资项目,董事会提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报酬延续以前年度标准,仍为45万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张新民先生因公务原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已撤销《关于选举张新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刘洪渭先生、刘仲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公司提名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前,张新民先生将继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需增补独立董事一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钱爱民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同意提名钱爱民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提名人须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1年5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青岛市闽江路5号青岛府新大厦215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钱爱民,女,汉族, 1970年8月出生,经济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威斯康星大学访问学者。

  主要学习、工作经历:

  1992年7月毕业于中国纺织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

  1995年7月毕业于辽宁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2010年1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1995年9月至2000年7月,中国金融学院,讲师;

  2007年至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会计系副主任。

  主要研究领域:财务会计理论、企业财务报表分析等。

  出版专著《公司财务状况质量综合评价研究——基于增长、盈利、风险三维平衡视角》和《企业财务质量与管理质量关系研究》两部,编著《企业财务报表分析》等教材六部,翻译《高级财务会计》等国外专业著作三部,在《会计研究》、《中国软科学》、《管理评论》等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近三十篇,主持北京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北京高新技术企业国际化经营与财务状况质量关系研究》的研究工作,参与了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

  钱爱民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投资 公告编号:2011-09

  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集的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月18日召开七届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9:30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方式。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闽江路5号青岛府新大厦215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五)《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关于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七)《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该提名人须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1年5月13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民生投资”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1年5月16日至5月19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17时。

  (三)登记地点:青岛市闽江二路2号综合办公楼二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其它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岛市闽江二路2号综合办公楼二楼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电话: (0532) 80770826

  传真号码: (0532) 80770821

  联 系 人: 杜心强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注:此委托书剪贴或复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投资 公告编号:2011-07

  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二次会议于2011年4月18日在民生金融中心C座23层3号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1年4月11日以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政先生主持,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现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核,公司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2010年经审计的母公司净利润为10,977,580.26元,提取盈余公积1,097,758.0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4,706,301.25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4,586,123.48元。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产业结构调整期,正在积极开发新的投资领域和投资项目,董事会提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审阅了《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能够得到充分有效地监督。2010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投资 公告编号:2011-10

  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钱爱民女士为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钱爱民,作为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钱爱民(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钱爱民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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