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1-023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1-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1年4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总股本40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每10股派现金2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18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00,1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00,2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现金红利发送日、新增无限售流通股份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28日 2、除权除息日:2011年4月29日 3、现金红利发送日:2011年4月29日 4、新增无限售流通股份上市日:2011年4月29日 三、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对象 截止2011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赠股份于2011年4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帐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股息于2011年4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3、以下股东的现金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股份变动情况(单位:股)
六、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800,200,000股摊薄计算,2010年度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1.57元。 七、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21号 咨询联系人:许仁智 咨询电话:0755-2698031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赠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