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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2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资经营永恒化工协议的公告 2011-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协议签订概况 1、经公司201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决定以增资入股方式投资山东省平原永恒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恒化工”),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永恒化工55%的股权。 2、2011年4月20日,公司与武书刚、武忠奎就共同合资经营永恒化工签订了《合资协议书》。为扩大永恒化工相关产品的生产能力,特别是光气装置的能力(拟将光气装置能力从目前的年产3,000吨扩大至20,000吨),公司同意以现金6,905万元人民币增资入股永恒化工,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永恒化工55%的股权。协议自三方签署后生效。 二、协议三方概况 1、联化科技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王西路41号,法定代表人牟金香。 2、武书刚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居民,住所:山东省陵县城区唐城路58号。 3、武忠奎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居民,住所:山东省平原县前曹镇刘庄村。 三、协议主要条款 1、公司以货币资金向永恒化工增资。 2、公司在参考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省平原永恒化工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信资评报字[2011]第158号),并综合考虑永恒化工现有技术水平、客户资源、行业地位、企业信誉等商业价值的基础上,同意出资6,905万元人民币,其中1,222万元计入永恒化工注册资本,5,683万元计入永恒化工资本公积金。 永恒化工增资入股变更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公司出资按如下程序进行: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1,222万元(首期资金)一次性汇入永恒化工验资专用银行账户; 自永恒化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出具股东出资证明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2,800万元(二期资金)汇入永恒化工银行账户,计入永恒化工资本公积金;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四个月内,公司将2,883万元(三期资金)汇入永恒化工银行账户,计入永恒化工资本公积金。 4、三方共同确认,公司本次投入永恒化工的全部资金,专项用于新厂区的建设和生产经营,非经公司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5、武书刚和武忠奎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以直系亲属、密切关系人的名义)、任何方式从事与永恒化工相同或相似且构成市场竞争的业务。但该禁止条款内容不溯及公司。 四、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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