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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1-07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20日在上海久事大厦会议中心召开,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9人,共持有代表公司1,525,220,030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280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本次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0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1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10 年年度财务决算及2011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五)审议公司201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审议公司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七)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八)审议公司关于聘用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1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王建文律师和谭丽敏律师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3.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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