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1-027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11-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方案已获得2011年4月19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转增股本事宜通告如下: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人民币现金2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1.8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前总股本为20000万股,分红后总股本为32000万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04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04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1年04月28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份于2011年04月29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04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4. 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1年04月29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实施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10年度每股收益为0.23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邮编:054100)河北省沙河市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江浩、李淑敏 咨询电话:0319-8869535 咨询传真:0319-8869260 电子信箱:lxjianghao@126.com、lxlishumin@126.com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转增股本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04月19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