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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1-02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20日在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戚金兴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1-022号公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1-023号公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2011-024号公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1-02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更好地开发杭政储出(2010)51号地块,公司将投资设立一家项目公司杭州滨江西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杭政储出(2010)51号地块的开发主体。 2、为更好地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项目,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杭州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景")共同出资设立杭州滨江广景置业有限公司。 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投资设立杭州滨江西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投资主体介绍 项目公司的投资主体为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公司名称(暂定):杭州滨江西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20,000万元。项目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由公司委派。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公司委派。 三、关于投资设立杭州滨江广景置业有限公司 (一)投资主体介绍 项目公司的投资主体为公司和广景,广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广景的具体情况如下:住所:杭州市江干区航海路238号森禾商务广场A座1802室;法定代表人:金法祥;注册资本:25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公司名称(暂定):杭州滨江广景置业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5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1%,广景以现金方式出资2,4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9%。 3、项目公司的组织机构:项目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整合资源、更好地开发经营房地产项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1-02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1年4月20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向上虞滨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滨厦公司")增资人民币5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70%为35,700万元,上虞市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恒实业")出资30%为15,3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上虞滨厦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6,000万元。本次增资的具体实施授权上虞滨厦公司经理全权办理。 二、增资主体介绍 此次增资主体为公司和创恒实业。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上虞滨厦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13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3,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0%,创恒实业以现金方式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注册地址:上虞市章镇镇工业区,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无。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进一步充实上虞滨厦公司的资本金,使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1-02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滨江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城东公司") 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秋涛支行申请的2.2亿元贷款提供保证;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曙光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之城公司") 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秋涛支行申请的11亿元贷款提供保证;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与合作方共同为金都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置业公司")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申请1.5亿元开发贷款提供保证,保证金额最高不超过7500万元。公司合作方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保证金额最高不超过7500万元。 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自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2年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80亿元。 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以下情形: 1)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9,500万元,占上述担保授权额度的17.44%,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2.43%。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并符合担保条件,业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滨江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全称:杭州滨江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笕桥路1号108室 3、法定代表人:朱慧明 4、注册资本:102,5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项目) 6、与公司关联关系:滨江城东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94,029,280.30元,净资产948,612,280.30元;2010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1,340,998.35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二)杭州曙光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全称:杭州曙光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笕桥路1号325室 3、法定代表人:朱慧明 4、注册资本:90,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无。 6、与公司关联关系:滨江城东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51,881,988.23元,净资产899,881,268.23元;2010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118,731.77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三)金都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全称:金都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衢州市衢江北路1号营业用房西厅 3、法定代表人:吴忠泉 4、注册资本: 5,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6、与公司关联关系:衢州置业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衢州置业公司董事会成员共 5 名,其中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董事 2名,公司委派董事 3 名。 7、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27,950,115.53元,净资产47,760,197.30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735,786.90元,实现净利润-3,986,014.35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人民币139,5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滨江城东公司与曙光之城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置业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按与合作方的股权比例为其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且担保金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并符合担保条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80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95亿元,累计为13.95亿元,占80亿元担保授权额度的17.44%,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2.43%,仍在授权担保的额度内。 2、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2,000万元,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6.97%。 3、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为相关业主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保证。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为购买公司相关房产的业主提供保证所及的借款金额为605,767.20万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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