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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摘要

2011-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136版)

  (66)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电话:0371-65585670

  传真:0371-65585665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客服电话:967218、 400-813-9666

  公司网站:www.ccnew.cn

  (67)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140

  联系人:卢金文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公司网站:www.xmzq.cn

  (68)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博爱大厦20-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博爱大厦20-25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联系人:陈敏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公司网站:www.ajzq.com

  (69)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3至26层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3至26层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电话:0311-66006403

  传真:0311-66006201

  联系人:胡士光

  客服电话:4006128888

  公司网址:www.S10000.com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法定代表人:钱蒙

  电话:(0755)83575836

  传真:(0755)82912534

  联系人:冯伟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联系人:梁丽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金毅

  联系人:金毅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债券型。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有效控制风险和保持资金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本基金既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也可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权证投资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将遵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取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通过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主动管理,力求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并根据对股票市场的趋势研判及新股申购收益率预测,适度参与一级市场新股和增发新股的申购以及二级市场的股票投资,力求提高基金总体收益率。

  2、债券类资产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借鉴UBS Global AM固定收益组合的管理方法,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债券模拟组合,并管理组合风险。

  (1)评估债券价值

  债券基本价值评估的主要依据是均衡收益率曲线(Equilibrium Yield Curves)。

  均衡收益率曲线是所有相关的风险都得到补偿时,收益率曲线的合理位置。风险补偿包括四个方面:资金的时间价值(补偿)、通货膨胀补偿、期限补偿、流动性及信用风险补偿。

  本基金基于均衡收益率曲线,计算不同资产类别、不同剩余期限债券品种的预期超额回报,并对预期超额回报进行排序,得到投资评级。

  (2)选择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在不同时期,以上策略对组合收益和风险的贡献不尽相同,具体采用何种策略,取决于债券组合允许的风险程度。

  (3)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管理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面优良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进行定价。本基金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为股票。

  (4)资产支持证券等的投资管理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辅以数量化模型确定其内在价值。

  (5)组合构建及调整

  由公司投资主管和债券组负责人组成债券策略组。该小组将借鉴UBS Global AM债券研究方法,结合各成员债券投资管理经验,评估债券价格与内在价值偏离幅度是否可靠,据此构建债券模拟组合。

  债券策略组每周开会讨论债券策略组合,买入低估债券,卖出高估债券。同时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评估组合调整对组合久期、类别权重等的影响。

  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与金融创新的深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允许本基金可投资的金融工具出现时,本基金将基于审慎的原则,在满足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适时调整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6)风险管理与归因分析

  国投瑞银借鉴UBS Global AM全球风险管理系统(GRS)方法管理债券组合风险。GRS方法关注组合风险来源,包括久期、剩余期限、汇率和信用特征。把组合总体风险分解为市场风险、发行人特定风险和汇率风险等。

  3、股票投资策略

  (1)一级市场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将在评估新股申购收益与风险状况的基础上参与新股申购。在进行新股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将结合金融工程数量化模型,使用GEVS模型等方法评估股票的内在价值,充分借鉴合作券商等外部资源的研究成果,对于拟发行上市的新股(或增发新股)等权益类资产价值进行深入发掘,评估申购收益率,并通过对申购资金的积极管理,制定相应的申购和择时卖出策略以获取较好投资收益。

  本基金结合发行市场资金状况和近期新股上市首日表现,预测股票上市后的市场价格,分析和比较申购收益率和中签率,从而决定是否参与新股申购和参与金额。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对获配新股将在可流通之首日起即择机卖出,以控制基金净值的波动。若可流通初期价格低于合理估值,则会等待至价格上升至合理价位时卖出。

  (2)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把握股票市场出现的趋势性或结构性投资机会,在本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直接投资二级股票市场,努力获取超额收益。在股票投资方面,基金管理人将遵循稳健和灵活兼顾的投资思路。

  基金管理人在剔除了流动性差或公司经营存在重大问题且近期无解决方案的上市公司股票后,形成股票初选库。在稳健投资方面,基金管理人以现金流充沛、行业竞争优势明显、具有良好现金分红记录或分红潜力的优质公司作为主要投资目标。在灵活投资方面,则以主题投资为主线,着重投资在中国经济增长进程和股票市场发展中均有代表性的投资主题所覆盖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

  在形成可执行组合之前,组合需经风险考量和风险调整。基金管理人借鉴GRS等风险管理系统技术,对模拟组合(事前)和实际投资组合(事后)进行风险评估、绩效与归因分析,从而确定可执行组合以及组合调整策略。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中债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债券指数。该指数同时覆盖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银行间以及银行柜台债券市场上的主要固定收益类证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公司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统一指数, 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 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主流投资股票, 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具有权威性,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本业绩比较基准符合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并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本基金本期未投资托管行股票、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未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净值表现详见下表:

  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截止2010年12月31日)

  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A/B

  ■

  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C

  ■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费、基金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为增加比较基准与基金业绩的可比性,更合理反应基金的业绩表现,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列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银行账户维护费;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7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基金销售服务费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前端申购费用;B类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收取基金后端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本基金从C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5%,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

  ■

  注:上表中,1年按365天计算。

  ■

  2、本基金的赎回费用

  A、B类基金份额采取一致的赎回费率,仅对持有期不足60天的赎回申请收取赎回费,即持有期限在60日以内的A、B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0.10%;持有期限超过60日(含60日)的A、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

  (三)基金的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0年7月30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的内容。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和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的介绍。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托管业务的经营情况的相关内容。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变化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住所信息。

  5、在“六、基金的募集”部分,增加了基金的募集及合同生效的信息。

  6、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申购与赎回的时间、金额限制等内容,更改了申购费率的计算方法。

  7、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8、增加“九、基金的业绩”部分,增加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9、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报告期内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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