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102版) 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 (75)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客服电话:0755-83199599 联系人:张婷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网址:www.csco.com.cn (76)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18层至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18层至20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联系人:刘权 电话:0755-82026521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jis.cn (77)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人:王雪筠 客服电话:010-85679238、010-85679169 网址:www.ciccs.com.cn (78)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79)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网址:www.qlzq.com.cn (80)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电话:010-88086830 联系人:陈韦杉 传真:010-66412537 网址:www.rxzq.com.cn (81)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联系电话:0931-8490208 甘肃省客服电话:96668 网址:www.hlzqgs.com (82)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人代表:周晖 客户服务热线:0731-84403319 联系人:胡智 电话:0731-84779521 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8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邮政编码:570206)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楼(邮政编码:518034) 法定代表人:陆涛 客服电话:4008-888-228 联系人:金春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网址:www.jyzq.cn (84)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0591-96326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278701/ 传真:0591-87841150 网址:www.gfhfzq.com.cn (85)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69-169 联系人:谢立军 电话:0411-39673202 网址:www.daton.com.cn (86)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际贸易大厦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客服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 联系传真:0371-65585665 网址:www.ccnew.com (8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客服电话:4008096096 联系人:徐雅筠、杨再巧 网址:www.swsc.com.cn (8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3层 法定代表人:张树忠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5239 联系人:范瑛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师:靳庆军、宋萍萍 联系人:宋萍萍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公司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小东、周刚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涂珮施 四、基金的名称 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利用行业轮动效应,优化行业配置,获取超额投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股票、债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围绕我国经济周期动力机制与发展规律,研究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结构化特征,捕捉行业轮动效应下的投资机会,自上而下的实施大类资产间的战略配置和股票类别间的战术配置,精选优质行业的优质股票,获取超额投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行业轮动策略是本基金的核心投资策略,其在战略层面上升为经济景气轮动策略,指导本基金实施大类资产配置;其在战术层面形成以行业轮动为主,区域轮动和主题轮动为辅的组合投资策略,指导本基金实施股票资产类别配置;其在个股层面具化为实际的以贯彻大类资产配置和股票类别资产配置为指导原则的个股精选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大量的实践经验表明,经济运行在客观上存在周期波动,经济的复苏、过热、滞胀和衰退并非突然发生,往往表现为各种经济变量在不同经济阶段不断演化、传递、扩散进而逐步展开的特征。经济波动过程中的潜在趋势可以通过表征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两个维度的特征指标反映出来。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特征指标进行时间序列分析和横向比较分析,有助于刻画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预测经济景气周期的未来走势。 行业轮动与宏观经济运行规律密不可分,经济景气轮动是行业轮动的决定因素,行业轮动是经济景气轮动的具体体现。经济景气轮动策略是本基金贯彻行业轮动投资理念,实施大类资产配置的重要依据。在经济景气轮动策略的基础上,本基金还将结合对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相对投资价值的分析,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采用积极主动的策略,配置、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债券资产和现金资产的构成比例,降低组合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率。 2.股票投资策略 (1)股票资产类别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大类资产配置框架下,实施积极的股票资产类别配置策略,注重对产业结构、区域结构、资源结构、需求结构等因素的深入分析,挖掘行业运行规律,优化行业配置效率,捕捉行业轮动效应下各类型股票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股票类别配置策略具体表现为行业轮动配置策略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区域轮动配置策略和主题轮动配置策略等,通过不断寻找上述策略的最佳契合点,适时调整、灵活配置股票投资组合,达到获取超额投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投资目标。 1)行业轮动配置策略 在宏观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或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资源供给和产品需求、国家产业政策、国际间生产比较优势、国家和区域产业梯度转移等要素的变化,使得我国各行业景气程度存在差异;行业发展速度、节奏和盈利能力各不相同;景气状态在不同行业间交替出现,继而形成行业轮动效应。利用这种经济规律,对上述行业轮动决定要素进行深入分析,结合我国资本市场运行特点,识别行业轮动特征,预测行业轮动趋势,据此对股票资产实施行业配置,可以获得理想的投资收益。 2)区域轮动配置策略 区域经济是宏观经济的战略支撑,区域经济的发展状况也是宏观经济的缩影。我国各区域在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区位优势、经济发展程度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当原材料价格、人力成本、出口规模、国家区域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时,某些区域的独特优势将促使区域景气程度上升,相应的也会涌现一批受惠于区域整合、城市化、工业化、经济转型进程的行业。综合考虑各种经济因素和政策因素,有助于把握区域景气轮动循环的最大可能性,并据此作为股票资产行业配置的重要依据,提升投资组合获利能力。 3)主题轮动配置策略 行业轮动和区域轮动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两条主线,是本基金实施股票行业配置的主要依据。同时,本基金还将重点关注对我国证券市场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主题事件,以主题轮动配置策略作为股票行业配置策略的补充,进一步拓展获取超额收益的途径。 (2)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偏重大类资产配置和股票资产类别配置,而个股选择实际是对于行业配置策略的具体落实。本基金将在股票资产类别配置策略的框架下,精选优质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在获取股票行业配置收益的同时,最大化个股投资收益。 在个股选择过程中,本基金将基于行业配置的要求,从股票备选库中选择在流通市值等方面最具行业代表性的股票,在剔除存在明显风险而不适于本基金投资的股票后,确保基金股票资产的50%以上由相应行业中流通市值位于前15位的股票构成。本基金还将根据各个行业的不同行业特征,综合考虑PEG、PB和PS等指标以及行业研究员的研究成果,适当选择行业中其他优质个股构建投资组合,最终达到更为有效的实现股票类别配置策略的目标。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利率预测分析、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债券信用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等策略配置债券资产,力求在保证基金资产总体的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取稳定收益。 (1)利率预测分析 准确预测未来利率走势能为债券投资带来超额收益。当预期利率下调时,适当加大组合中长久期债券的投资比例,为债券组合获取价差收益;当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少长久期债券的投资,降低债券组合的久期,以控制利率风险。 (2)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 收益率曲线会随着时间、市场情况、市场主体的预期变化而改变。本基金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调整债券组合内部品种的比例,获得投资收益。 (3)债券信用分析 本基金通过对债券的发行者、流动性、所处行业等因素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准确评价债券的违约概率,提早预测债券评级的改变,捕捉价格优势或套利机会。 (4)收益率利差分析 本基金将在预测和分析同一市场不同板块之间、不同市场的同一品种之间、不同市场不同板块之间的收益率利差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投资策略,选择适当品种,获取投资收益。 4.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1)本基金将在控制投资风险和保障基金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对权证进行投资。权证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采用市场公认的多种期权定价模型对权证进行定价,作为权证投资的价值基准; 2)根据权证标的股票基本面的研究估值,结合权证理论价值进行权证趋势投资; 3)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杠杆交易策略、看跌保护组合策略等。 (2)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征的基础上,积极运用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以期降低组合风险,锁定既有收益,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80%×沪深300指数+2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本基金作为股票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固定收益类证券和现金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5%-40%,所以采用股票指数和债券指数加权复合的方法构建业绩比较基准。由于沪深300指数是反映沪深两市A股综合表现的跨市场成份指数,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两者均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因此,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同时,选取中证综合债券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比较基准。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有关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今后市场出现更适用于本基金的指数,本基金可以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主动投资的股票基金,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3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0年第4季度报告,截至201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本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9月8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注:本基金合同于2009年9月8日生效,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十四、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目前开通前端收费模式,将来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和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可能增加新的收费模式,也可能相应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种类,并可能需计算新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加新的收费模式,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履行适当的程序,并及时公告。新的收费模式的具体业务规则,请见有关公告、通知。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不低于赎回费总额25%的部分,应当归入基金财产。 ■ 基金净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总额、净赎回金额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资产净值 / T日基金份额总数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转换费用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一笔基金赎回和转入基金的一笔基金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最迟应于新收费办法开始实施日前2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四)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2010年10月22日公布的《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10年第2期)》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对“重要提示”部分内容进行更新。 2.根据最新情况,对“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根据最新情况,对“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根据最新公告,对“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5.根据最新财务数据和公告,在“八、基金的投资”和“(十)投资组合报告”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6.根据最新财务数据,对“九、基金的业绩”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7.根据最新情况,对“十二、基金资产估值”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8.根据最新公告,对“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