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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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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黑牛食品 公告编号:2011-015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超额募集资金15,500万元出资,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预核名称为:黑牛食品(苏州)有限公司。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苏州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公司是苏州子公司的唯一投资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黑牛食品(苏州)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15,5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100%;

  3、 法定代表人:许培坤;

  4、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超额募集资金;货币出资;

  5、 拟定经营范围(以最终注册为准):液体饮料(蛋白饮料类)加工、销售、食品用PET瓶加工,自产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和农副产品收购。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五、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子公司的目的

  根据公司在液态奶领域的生产基地布局和中长期的规划,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子公司,用以建设双蛋白液态奶项目的厂房、仓库及其它配套设施。设立子公司有利于规范项目实施,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子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监管。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负责设立子公司的注册登记等事宜。

  2、设立子公司存在的风险

  由于苏州子公司的设立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因此公司的设立仍存在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办理以有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除前述风险外,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产品40,000吨,产值24,000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 5.72年。项目的建成和后续开发将大幅提高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巩固公司在双蛋白液态奶领域的领先地位,扩大产品市场份额。

  项目符合国家“大豆行动计划”的实施,能促进大豆深加工行业的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将产生较明显的社会效益。

  六、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加快双蛋白液态豆奶的优化升级,提高双蛋白饮品的市场供应能力,有助于增强双蛋白饮品的市场地位,扩大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双蛋白饮品的规模效应。

  上述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关于上市公司超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以超募资金15,500万元投资设立苏州子公司。

  (二)保荐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在江苏省苏州市投资设立子公司,实施双蛋白液态奶工程项目。该项目符合市场需求与行业发展趋势,有利于国民营养结构的优化升级;有利于拓展公司的主营业务,提升市场占有率,完善生产基地布局。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的建设项目,未用于房地产等非主营业务及高风险投资。

  该项目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果,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500万元投资设立黑牛食品(苏州)有限公司暨实施苏州双蛋白液态奶工程项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黑牛食品 公告编号:2011-016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2011年5月13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1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时间:2011年5月13日(周五)上午10: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是2011年5月9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9A5A6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于2010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10月25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10年财务决算报告》

  4、《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1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6、《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以上五个议案已于201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4月15日在公司指定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7、《201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于201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4月15日在公司指定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适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①林秀浩

  ②林秀海

  ③黄树忠

  ④陈 茹

  ⑤吴华东

  ⑥姚利畅

  (2)独立董事候选人:

  ①吴东旭

  ②陈洁辉

  ③姚明安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已于201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及第二届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2011年4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13)。

  1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适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1)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黄 翘

  (2)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林少萍

  本议案已于201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及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2011年4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一届监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17)。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1年5月12日12:00止

  (二)登记方式: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2011年5月12日12:00前送达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9A5A6

  2、 邮政编码:515064

  3、 联系电话:0754-88106868-8081

  4、 指定传真:0754-88107793

  5、 电子邮箱:sh@blackcow.cn

  6、 联 系 人:黄树忠

  7、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黑牛食品 公告编号:2011-017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6日以专人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锡浩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为: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对该季度报告的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在任期已届满,需要换届改选,依据《公司章程》在规定,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决定提名黄翘、林少萍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上述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监事候选人均未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决议。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黄翘,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3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初级会计师。 2001年3月至2007年12月在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工作,曾任终端部经理。现任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销售部总监。

  2、林少萍,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9月出生,中学学历。1998年4月至今均在黑牛公司就职,曾任发货部经理,现任销售计划部副总监。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黑牛食品 公告编号:2011-013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4月21日上午10:00在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林秀浩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1-014)。

  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苏州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在液态奶领域的生产基地布局和中长期规划,拟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双蛋白液态奶项目,以提高双蛋白液态奶的市场供应能力,提高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和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代表人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15)。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情况,详见附件1。

  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4、《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情况,详见附件2。

  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已满,需要进行换届改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如下:董事长林秀浩、董事许培坤、董事林秀海、董事黄树忠、董事陈茹、董事刘冠军、独立董事吴东旭、独立董事陈洁辉、独立董事姚明安。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决定提名以下董事候选人参加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

  (1) 提名董事候选人林秀浩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董事候选人林秀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董事候选人黄树忠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董事候选人陈茹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董事候选人吴华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董事候选人姚利畅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吴东旭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洁辉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姚明安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3。

  公司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11年5月1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4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1-016)。

  特此公告。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2日

  

  附件1: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

  

  附件2:

  《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情况对照表

  ■

  

  附件3: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林秀浩

  林秀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揭东县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辽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陕西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林秀浩持有本公司6,300万股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林秀海

  林秀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9年11月出生,高中学历。2002年至2007年12月,在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副总经理。现任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林秀海持有公司400万股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林秀浩的兄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陈茹

  陈茹,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2000年7月至2006年12月在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副总经理、公司党支部书记。现任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茹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黄树忠

  黄树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审计师。2007年5月开始在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任职。现任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黄树忠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吴华东

  吴华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10月出生,EMBA,经济学硕士。1996年就职于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曾任宜华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2002年至2010年2月期间,曾任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秘、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吴华东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姚利畅

  姚利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1983年7月至2004年10月先后在广东省华侨公司总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团委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在广东友谊旅行社工作,曾任总经理。2004年10月至今在广州天河华夏冷气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总经理。

  姚利畅持有本公司200万股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姚明安

  姚明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0年6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获得经济学(会计学)硕士学位;1990年7月至今任教于汕头大学商学院,现任汕头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监察审计处副处长。其间于1994至2001年,先后任汕头市汕大会计师事务所及深圳市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现任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明安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陈洁辉

  陈洁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实验师。1985年毕业于汕头大学医学院,留校于汕大生物系工作至今;1985年10至11月到中山大学进修;1994年7至8月到北京大学进修;1999年被评定为高级实验师,主要从事食品研发和质量管理工作。其它职务:中国生化学会会员、中国食品学会会员、广东省科技专家库专家、汕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组成员、汕头市美食协会技术顾问等。现任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洁辉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吴东旭

  吴东旭,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至1991年就读于北京工商大学,获食品工程学士学位;1991年9月至1993年6月就职于机械部中国包装食品机械总公司,任工程师,负责食品工程设计建设管理工作;1993年6月至1996年2月就职于Cosa Liebermann Co. Ltd. China,任业务经理,为欧洲农产品/食品深加工设备在中国做技术支持及市场开发工作;1996年2月至2000年就职于Asia Speciality ingredients Company,为首席代表,负责建立公司并负责ADM蛋白产品中国市场营销,建立大豆蛋白经销商网络;2000年至2002年就读于巴尔地莫大学Merrick商学院和马里兰州Loyola学院,获得金融和市场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2年至2003年于美国ADM公司技术中心,从事大豆蛋白技术研究;2004年至今,任金海食品工业公司食用蛋白技术总监、副总经理,从事大豆蛋白生产及应用。现任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东旭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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