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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5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马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20日下午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马兴法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和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讨论,选举马兴法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2、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同意聘任沈高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3、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同意聘任马全法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 4、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讨论,同意聘任罗观华先生、马全法先生、沈吉美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沈吉美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5、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周宇先生、罗继伟先生、马兴法先生三人组成,并由周宇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6、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罗继伟先生、邱学文先生、马兴法先生三人组成,并由罗继伟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7、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邱学文先生、周宇先生、罗观华先生三人组成,并由邱学文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8、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资贵州虹山天马轴承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增资6,000万元,使贵州虹山天马轴承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 9、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2011-017号公告) 特此决议。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高管简历: 沈高伟先生:1970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成都市人大代表。历任浙江滚动轴承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4,990.6万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法先生的侄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罗观华先生:1952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浙江省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历任杭州轴承厂生产计划科科长、销售科科长,浙江东海轴承集团公司计划经营处处长。现任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949.1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马全法先生:1959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中国轴承工业协会规划发展咨询工作委员会专家,中国轴承工业协会人力资源专家,中国轴承工业协会企业管理专家,杭州市先进科技工作者,杭州市首届十佳人力资源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持有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199万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法先生的哥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沈吉美女士:1962年5月生,大学学历,会计师,杭州市优秀会计师,杭州市拱墅区会计协会理事。历任杭州轴承厂会计,浙江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财务会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未持有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法先生的配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6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马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陈建冬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建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2、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决议。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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