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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1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1月2日至2011年3月31日)

  ■

  注:1、净值表现所取数据截至到2011年3月31日。

  2、按照《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应自2010年11月2日成立起六个月内,达到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目前本基金还在建仓期内。

  3、本基金成立于2010年11月2日,截止2011年3月31日,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职务指截止报告期末的职务(报告期末仍在任的)或离任前的职务(报告期内离任的)。

  2、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基金成立时即担任基金经理)或公司作出聘任决定之日(基金成立后担任基金经理);离任日期指公司作出解聘决定之日。

  3、“证券从业年限”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各投资组合之间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目前,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投资组合中没有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暂无法对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进行比较。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建仓期运作策略回顾

  本报告期依然处于基金建仓期内。本基金小组认为,目前A股市场估值存在显著的结构分化现象。相当一部分公司的估值泡沫化程度达到了历史最高阶段;同样相当部分公司的价值被明显低估到了历史最低水平。

  基于上述对A股市场的认识,以及为稳妥应对基金开放后可能出现的赎回,基金经理小组今年以来始终采取稳步建仓的策略,对不同行业与公司采取了不同的建仓策略,使权益类资产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逐步达到基金合同之要求。

  本基金在行业与个股选择中,充分借助与发挥整个投研管理团队的优势,非常注重目标公司的估值水平、分红能力和流动性,不为纷乱繁杂的交易性机会所迷惑。坚持选择可以获取持续稳定投资回报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避免频繁交易。

  行业与个股权重的确定

  本基金小组采取对行业和个股保持适度的偏离水平,以获取指数增强收益。我们积极重视市值与各种财务指标相结合的综合估值评价体系,对目标行业与公司进行相对价值的分析和排序。并以作为确定行业以及行业内公司权重偏离度的重要依据。

  为控制本基金的偏离度风险,本基金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本基金严格执行投委会审核与授权的行业与个股偏离度水平;

  第二,本基金在调整行业权重时,采取的是选择具有相似行业波动属性且长期价值优先的替换原则;

  第三,在确定行业内个股权重时,本基金采取了适度分散,不显著偏离自然权重的原则。

  我们认为,本基金现有组合具较低的估值水平和较高的分红能力,许多重点投资公司的下方风险很小,并具有良好的长期投资价值。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2.9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92%。在报告期内基金组合以较低的平均仓位,跟上了业绩评价基准。

  4.4.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中国是经济率先复苏的国家之一。我们认为这首先依赖于中国自身巨大的社会需求推动。但这种增长模式也面临着资源短缺、科技进步、结构升级的挑战。由此引发的成本上升、竞争加剧是必然结果。我们认为目前对于长期投资者而言应该紧紧围绕资源优势、核心技术和品牌竞争力的投资主题并结合行业与企业的估值水平。

  目前既无资源也缺乏核心技术与优势品牌的三无公司未来将面临严峻的挑战。更需要重视的是许多三无公司的估值与市值却呈现显著泡沫化。

  2011年以来A股市场已经出现了对现有估值水平结构性分化现象的修正迹象。但这种修正过程依然非常缓慢,结构性显著高估与低估的情况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上述判断不代表我们认为估值泡沫化的会迅速破灭,甚至个别板块和公司还会哗众取宠,以引诱投资者入局。

  但我们更相信物极必反、否极泰来的道理,估值水平一定会向合理水平持续回归。

  我们会持续将更多的精力侧重于判断行业、公司的估值、市值水平是否与其所具有的资源、核心技术和品牌竞争力等要素相称。而不十分在意市场在讲什么故事。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并且未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8.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8.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转换转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转出份额。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基金设立的文件

  2、《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6、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原件。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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