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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1-026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11-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1年4月8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1年4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0,3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90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4月27日; 2、除息日为:2011年4月2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1年4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1年4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5层 咨询部门: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龚严冰、戴文增 咨询电话:0591-87987972 传真电话:0591-8798798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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