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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 临2011-009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于2011年4月21日在上海东锦江大酒店(浦东新区杨高南路889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1,647,464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695,000,000股的73.61834%,符合《公司法》及《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长虹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票511,630,1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19%;反对票1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62%;弃权票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9%。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票511,630,1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19%;反对票1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62%;弃权票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9%。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票511,630,1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19%;反对票1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62%;弃权票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9%。 (四)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511,630,1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19%;反对票1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62%;弃权票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9%。 (五)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赞成票511,629,7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41%;反对票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78%;弃权票1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8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511,629,7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41%;反对票0股;弃权票1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5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511,630,1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19%;反对票1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62%;;弃权票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姜翼凤、马双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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