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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1-017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11-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1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次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存在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红派息和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情形。 二、2010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4.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上述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70,400,000股变更为140,8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和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28日; 2、除权除息日:2011年4月29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交易日:2011年4月29日; 4、红利发放日:2011年4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象 截止2011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法 1、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4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于2011年4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4、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IPO前发行限售股份-法人、IPO前发行限售股份-个人。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140,800,000股摊薄计算,2010年度全面摊薄每股净收益为0.52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2、咨询联系人:徐鸽 3、咨询电话:0512-58449138 传真:0512-58449267 4、咨询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 邮编:215611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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