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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1-008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1年4月20日下午15:00~2011年4月21日 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20日下午15:00~2011年4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 娄春明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2人,代表股份107,504,615股,占公司总股份46.17%。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07,326,414股,占公司总股份46.0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78,201股,占公司总股份0.08%。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1人,代表股份9,654,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15%。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9,476,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0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78,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13%。 表决情况: 同意9,616,4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60%;反对 38,3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孔雨泉、张清伟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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