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1-002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4月8日以书面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1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5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建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10年度财务决算和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合并利润表体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725,338.71元, 2010年初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1,932,544.61元,201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745,498.32元,2010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1,187,046.29元。按照现行会计政策有关规定,虽然公司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725,338.71元,但是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亏损,公司不能进行现金分红。因此公司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表示同意。此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黄建民先生、林孟启先生、潘琰女士和刘雄先生组成,黄建民先生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黄建民先生、林孟启先生、潘琰女士、颜永明先生和刘雄先生组成,刘雄先生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仲平先生、薛建国先生、潘琰女士、颜永明先生和刘雄先生组成,颜永明先生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玲女士、王贵长先生、潘琰女士、颜永明先生和刘雄先生组成,潘琰女士任主任委员。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总部组织机构和职能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设置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企业发展部、房地产事业部、海外事业部、贸易部、财务部、审计部等八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在原有部门基础上增加及调整。公司部门职能方案详见《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门职能》(附件一)。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中介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介机构,审计费用为80万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公司与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州美伦大饭店承包经营延期一年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公司第二大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州美伦大饭店《承包经营合同书》延期一年。(有关关联交易情况待双方签订《协议书》后另行公告) 本议案公司第二大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1年6月24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相关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门职能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1-003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20日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建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10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1、公司201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10年度财务决算和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总体原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健全和完善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经济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较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今后应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控管理水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与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州美伦大饭店承包经营延期一年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公司第二大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州美伦大饭店《承包经营合同书》延期一年(本议案公司第二大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1-01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2.说明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6月24日上午9: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6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2010年度报告》 (2)《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0年度财务决算和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中介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3.听取《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上述提案详见2011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上的《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必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方能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公司股证部。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他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联系电话:0591-83170122、83170123 传真:0591-83170222 邮编:350003 联系人:林金铸 罗东鑫 五、备查文件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居民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贵公司于2011 年6 月24日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本委托书仅限该次会议使用,具体授权情况为: 一、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 是□ 否 如选择是,请继续填选以下两项,否则不需填选 二、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三、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是□ 否 委托人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为法人的): 持股数: 股东深圳证券帐户卡号: 代理人签名: 股东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