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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4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4月20日在塔牌集团桂园会所举行。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二0一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二0一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该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全整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公司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4、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二0一0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该议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5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1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4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为:2011年5月12日(周四)上午9:00—12:00。 (三)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办公楼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6日(周五)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5月6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议案和有关事项如下: 一、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11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塔牌集团办公楼一楼大堂 信函登记地址:塔牌集团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 邮 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7036 传真:0753-7887233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证券投资部 联 系 人:曾文忠 联系电话:0753-7887036 传 真:0753-7887233 邮 编:514100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五、备查文件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 股 数: 股 东帐 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 托权 限: 委 托日 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编号:2011-012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4月8日以专人送出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11年4月20日,公司在塔牌集团桂园会所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烈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位,实出席董事9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樊粤明先生、张建军先生、李瑮蛟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年度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10 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得益于福建塔牌一线的全年生产,公司生产规模有所扩大,全年共生产水泥1,075.63万吨、销售水泥1,068.26万吨,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2.35%、11.95%;得益于水泥销售价格及毛利率的上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2,788.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20.59%、43.11%;每股收益0.77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1,171,198.08元,按母公司净利润进行分配: 1、 母公司净利润211,171,198.08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4,888,066.81元 减:已分配2009年度分红款20,000,000.00元 2、 可供分配利润466,059,264.89元 减:2010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1,117,119.81元 3、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444,942,145.08元 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因公司发行的6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1年3月1日起进入转股期,债券转股将导致公司股本总数不断增加,存在不确定性。为此,公司拟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A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86,691.69万元。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规定认为: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截止2010年12月31日,塔牌集团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公司对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保荐机构对《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报告》无异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环境报告书》。 本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10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作了全面客观的评价,建议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 年度审计机构。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连续两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9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201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审计服务,任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任期一年。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0 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工作制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证券代码:002233 公告编号:2011—018 转债代码:128233 转债简称:塔牌转债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塔牌转债” 提前赎回事宜第四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塔牌转债”赎回日为2011年5月31日。 2、“塔牌转债”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的105%(含当期利息),即赎回价格为105元/张(含当期利息)。 3、2011年6月3日为“塔牌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2011年6月8日为赎回款到达“塔牌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日。 4、“塔牌转债”将于2011年5月31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塔牌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83号文核准,于2010年8月26日公开发行了6.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塔牌转债”),代码为128233,并于2010年9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塔牌转债”于2011年3月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股票简称“塔牌集团”,代码002233)。截至2011年3月30日,尚有5,658,236张“塔牌转债”在市场上流通。 公司股票自2011年3月3日至2011年3月30日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本公司《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塔牌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塔牌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全部赎回截至赎回日尚未转股的“塔牌转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广大“塔牌转债(128233)”持有人公告如下: 1、赎回条件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提前赎回条款约定: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若公司A 股股票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以105 元(含当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公司可转债。任一计息年度本公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况,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赎回日 本次赎回日为2011年5月31日。 3、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的105%(含当期利息),即赎回价格为105元/张(含当期利息) 4、赎回程序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即2011年4月8日前)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至少刊登赎回公告3次,通知“塔牌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11年5月31日为“塔牌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11年5月3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塔牌转债”。自2011年5月31日起,“塔牌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 (3)2011年6月3日为“塔牌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2011年6月8日为赎回款到达“塔牌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5、赎回款支付方式 本次 “塔牌转债” 赎回款将于2011年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塔牌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其他事项 (1)“塔牌转债” 赎回公告刊登日至赎回日前(即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5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塔牌转债”正常交易和转股。 (2)“塔牌转债”自赎回日(即2011年5月31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7、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3-7887036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0-016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10年年度报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1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0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的网址为:http://irm.p5w.net/002233/index.html。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副董事长张能勇先生、总经理刁东庆先生、财务总监陈毓沾先生、董事会秘书曾皓平、独立董事樊粤明、保荐代表人姜杰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4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5月5日和2008年5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03元。截至2008年5月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0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6,548,825.59元,募集资金净额966,451,174.41元。 截止2008年5月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以 “深华验字[2008]4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合计使用967,119,380.14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15,855,0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流动资金249,587,800.00元;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01,676,580.14元;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668,205.73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零。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17,531,580.14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615,855,000.00元;于2008年6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1,676,580.14元;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零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使用办法”),该《使用办法》经本公司首届董事会第14次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使用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公司及银行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9,988,825.59元,已于2008年5月支付。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该两账户已在开户银行注销。 (三)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8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8月2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票面金额为100元,总额为人民币63,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债券人民币63,000万元,共计募集人民币63,000万元。截至2010年9月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3,133,4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606,866,600.00元。 截止2010年9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 “立信大华验字[2010]11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使用99,201,731.95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4,812,000.00元;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4,389,731.95元;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1,651,253.23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09,316,121.28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9,201,731.95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4,812,000.00元;于2010年9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389,731.95元;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86,951,731.95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使用办法”),该《使用办法》经本公司首届董事会第14次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使用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公司及银行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实施是以全资子公司广东塔牌混凝土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塔牌混凝土”)对外投资的形式进行的,不是由塔牌集团直接实施的,募集资金从到位到最终使用出去流转环节较多、链条较长,募集资金到位后首先划入塔牌集团专户,其次由塔牌集团以增资方式从专户划入塔牌混凝土专户,然后再由塔牌混凝土以对外投资方式从其专户划入12个具体募投项目专户,最后才由募投项目专户支付出去。针对上述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从到位到最终使用出去的全部过程均受到监管,避免出具监管真空地带,公司除在上市公司第一层面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外,还在塔牌混凝土和募投项目二、三层面开立辅助专户,并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目的在于保证募集资金在各个层面使用均受到监管,细化具体操作来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具体列示如下:
*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3,730,000.00元,已于2010年9月支付。 (三)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11年4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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